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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聽說我的親生父母離我不遠,當時是因為有了好幾個女兒了一心想要兒子,所以把我無情拋棄了。但三十幾年的生活,我過的太不盡人意,確沒有收到他們任何找我的訊息。感覺就是自己養的小貓小狗,給人家了也會惦記一下,看過的好不好的。 有時候真的想在有生之年見他們一面,畢竟連他們是誰,長什麼樣都不知道。但他們又如此狠心,讓我真的難以釋懷! 我到底該不該找他們見他們呢?希望大家給我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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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萌寵大咖秀

    差不多的經歷,但是我跟他們是從小就有來往,我稱他們為姨媽姨夫。但不親,也只是寒暑假串個門而已。如果有的選,我寧可不見。見了只是往自己傷口上撒鹽,讓你知道你和他們第二個孩子的差距。然後給他們帶來心安。憑什麼他們拋棄了我,我還要讓他們知道我過的怎麼樣,讓他們少一點愧疚。

    現在我也結婚了,逢年過節不給他們送禮還不高興,打電話說我。結婚時給我錢了,拿人手短,只好聽話了。現在後悔要他們的錢,這樣他們對我更是心安理得。

    但是這對我是永遠的痛,只能對他們不愛不恨。沒經歷過的人,無法感受。當有人問我是誰的時候,他們說是他姐家的孩子,背後又跟我說我和他們的孩子是一樣的血,要相親相愛。為什麼沒感情,我是老大,是被拋棄的人

    ,我還要反過來對他們的孩子相親相愛?

    有件事我至今記得很深。小學畢業,帶我和他們的孩子去北京舅舅家玩。第一天去洗完澡,只有一雙拖鞋,就給他們女兒穿了。第二天去菜場買菜,姨媽看見有人賣拖鞋就給我買了雙。晚上,我們三個小孩一起在外面玩。不一會兒,姨媽家孩子和舅舅家孩子說,我腳上的鞋是她媽媽買的,我憑什麼穿。把我晾一邊,不帶我玩。我也生氣了,把鞋往地上一蹬,說還你你家的鞋。然後光著腳進去了,石子路在硬也不疼,心裡再委屈也不哭。從那時起,我就知道,但凡他們給我點東西,對他們的孩子來說,都是剝奪。

    靠自己了,兒時的記憶再深再淺都是痛。一輩子的陰影,被拋棄的人永遠都沒有安全感。這是沒有經歷過的人,無法感受的。他們只會站在道德制高點告訴你,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錯,我要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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