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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查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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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神匡江民
2016年10月26日晚,我記得很清楚,許久不聯絡的前任打了一個電話,讓我去參加她的婚禮。
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了,因為自己曾經愛過在乎過,即使沒有在一起。如今她結婚了,必須要去,愛一個人要學會放手。
那一天我去了,我看到她臉上的笑容真的很美很美,相信她一定很幸福。她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自己真的很為她開心,畢竟她以後不在需要我,有人會替自己愛她照顧她。
這樣也挺滿足了,那一天我包了一個大紅包給她,送上了我的祝福。我並沒有告訴新郎我是他妻子的前任。
因為沒有必要,再說了自己曾經愛過的女孩,也不願意讓她受到傷害。我只是以她技校同學的身份和新郎打招呼。
看得出來,新郎很愛她,也很在乎她。有這樣一個男人愛她照顧她,就已經足夠了。祝福她永遠幸福快樂,隨後參加完婚禮祝福之後,我就離開了。
因為自己需要放下,也需要時間來忘記 ,自己也要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和快樂。自前任結婚以後,我就不再去聯絡,也很少打擾,曾經畢竟愛過需要放手。祝福過也就好了 看到她幸福快樂就足夠了。
其實,這個問題太難了。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過去的那份美好,也許只有你們兩個人知道。
哪怕如今不在一起了,也不要彼此怨恨,有些事情,不是兩個人可以左右的。
既然忘不了,就留在心裡吧。
結婚那天,還是不要告訴對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