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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念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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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葉律師
這屬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你作為空調外機的所有人,因空調外機掉落導致人員受傷,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賠償的內容主要是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等。
另外,對於空調外機掉落的原因,如果是因為空調安裝人員或安裝公司沒有盡到相應的工作職責,導致空調外機鬆動導致掉落等情況,作為安裝人員或公司是具有過錯,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相關人員或公司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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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愚公愛喝茶王傳義
先由空調機主人負責,若是空調機沒掛好,可找商家或給你掛過的人,如裝修時他們另行改變位置或維修人員等,找他們負責,先提提條件是主人先負責將被傷人送醫院看傷,或傷者嚴重(或被砸至死)主人、掛機者、被砸者的家屬一起去必須去公安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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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oWer
不過,空調剛安裝一個月,按照常理來講,只要固定得當,那麼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是不會墜落的,因此我不得不懷疑是空調安裝工人沒有安裝到位,從而造成空調外掛機掉落。因此,上述法條後又作了補充,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如果題主能夠證明該空調是因為空調安裝工的原因造成,那麼你大可以向對方追償,最終根據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另補充一點,如果是因為地震、火山等不可抗力造成空調掉落的,則不用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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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梅朵的設計小院
1.你要承擔責任,如果安裝空調的廠家問題,你賠償後可以找廠家追償,也就是說你們都有責任。
4.這個和自己家狗咬了人一樣的,不要以為不要這條狗了,或者不承認就行,你這麼做還要證明自己的話,而撒了一個謊就要撒100個慌去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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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冰清韻a
當然,不是有此事發生,同一樓高空拋物,找不到人,同樓賠嘗的嗎?我喜歡看法制頻道。
首先,你外掛空調,你家受益。必須保證安裝時堅固安全可靠,為他人負責,與自己消災。不從法理講,都是必須的。
如果,裝置設計不合理,廠家有責,三無產品,商家也有責,安裝工人不專業,他也有責,只是責任大小,但是,你是脫不了責任的。
因為,買產品時必須要看廠家,三無產品不能買,無專業資質的安裝工人不能用,未及時檢修也不妥。主要是你受益自當賠償。
我不是法理,是正常情況必須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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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路隨鳳
首先這是兩個法律概念,第一,你是第一責任人,你家的空調掉下去了,砸到人了,你是第一責任主體,到任何時候,任何機構你的責任是無法逃脫的,該承擔必須承擔,沒辦法,攤上了,其次再說概念,你可以起訴空調安裝公司,相關憑證儲存好,由於他們安裝不夠牢靠,導致事故發生,從而衍生的法律問題和損失要求他們賠償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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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世姻緣88
你應該慶幸是傷到人,不是砸死人!15樓,空調外機掉下去那威力相當可怕了!你覺得你不該承擔責任就走法律程式,再說現在高層好像不讓隨便掛空調外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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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唐山老張
個人覺得你應該承擔責任,墊付所有醫療費用。其次找到安裝人,一般都是買空調帶安裝的,不太難找,先找好各種憑證,帶錄音,找到商家,看他們態度,如果是高額醫療費用就經法律,花錢不是太多私了,打官司人力物力太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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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韋氏小寶
必須你全部賠償啊,你可以再向空調銷售、安裝公司去索賠……
空調是你的,砸到人,就是你的全責,該怎麼陪就怎麼陪,不用逃避責任,傷者沒有替你找空調銷售、安裝公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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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兵叔叔
對於高空墜物的處理,《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是這樣規定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所以,當空調室外機器砸到人的時候,第一責任人是所有人和管理人。只有所有人和管理人在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時,才不承擔責任。
如何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比如安裝空調機器時,空調工人固定的螺絲鬆了,或者本應該安裝2顆螺絲,只給安裝了一顆螺絲,或者本身應該打眼5釐米,只打了3釐米等等。這樣的行為本身和所有人沒有關係,而是固定時的問題。
比如安裝空調時,空調工人盡職盡責,但是外牆有問題,安裝上以後,如果是在別的小區同樣的安裝操作都不會出現問題,但是在這個小區如此安裝就固定不牢,這屬於開發商建設問題,和所有人也沒有關係。
當然,如果你已經和被砸到的人商量完畢賠償後,你也主動賠付完畢了,你發現了這並非是你自己的問題,而是安裝或者開發商的問題,你也可以起訴這些人要求追償。
像新建的小區,空調已經大部分都安裝在專門的地方,掉下的可能性並不大。反而是一些老舊小區應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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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律營看世界
2.建築物商。如果建築物的外牆材料沒有按照施工圖紙要求去做,偷工減料,可能造成外牆的承受能力相當弱,即使安裝者緊固了螺栓,但由於外牆材料的承受能力差,也可能因無法承受空調的重量而墜落。
3.空調的製造者。有的空調製造商會提供外掛的支架,如果空調的掉落,是支架斷裂造成的,空調製造者就有過錯,需要承擔責任。
4.空調的所有人。也就是你自己。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前三類關係人有過錯,空調所有者就得承擔責任。
如可判斷過錯事故發生後,保留現場非常重要。及時通知警方拍照,固定證據,以便確認責任者。
如果整個支架脫落,支架上沒有螺栓螺帽,可初步判定安裝者的責任。
如果整個支架掉落,螺栓螺帽齊全,支架上有建築物殘留物,例如水泥塊,可初步判定建築商的責任。
如果支架斷裂,部分掛在外牆,部分跌落地面,支架是製造商提供的,初步判斷製造商的責任;支架是安裝者提供的,初步判定安裝者的責任。
有了初步判定,造成人員死亡和重傷的,請求公安委託專業機構鑑定,確認責任者;造成輕傷不承擔刑事責任的,可以要求法院委託鑑定確認責任者。
如果鑑定結論與上述關係人無關,空調的所有者就需要承擔責任。
未盡事宜上面羅列的與空調掉落有關的人並未窮盡,可能還有其他人。空調所有者要做全面觀察,看看是否是樓上墜落物落到自家空調造成的;是否是近期外牆維修人員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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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老徐說事999
很想知道房子是你在住嗎?空調外機是你在用還是承租人?
如果是你在用的話,那肯定是要你要承擔直接責任的,其次是安裝人,
畢竟,外機是屬於你的,在安裝的時候,你就應該想到可能會造成的影響,
怎麼不找一個靠譜點的安裝公司呢?
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
所以說,如果空調近期安裝的,安裝公司有責任,
如果安裝很久了,比如空調外機支架生鏽,不及時更換那肯定是使用空調人負責呀。
樓上掉東西下去造成人員財產損失的,找得到是誰家的東西就誰家賠,找不到就一整樓人家分攤賠(1樓好像不用賠)。是你家空調,就是你賠。
當然你可以找安裝的索賠。至於安裝的是否賠要看具體情況。
一般來說,在空調使用期限內,是要賠的(但不能有其它影響的因素)。
不過,一般的高層住宅,現在都有專門放空調外機的地方,
不可能直接放在懸空的地方的,就是為了避免安全隱患,
如果是你私自改造,把放外機的地方給佔用了,所以才另外買了架子裝外機,
那造成傷害的話,毋庸置疑的你承擔最主要的責任,跟承建商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當然,如果是因為沒有專門放外機的地方才造成了這樣的悲劇,
你也可以找建築商的。
不過,既然你這樣問了,那擺明了是不想賠嘛,這種情況下,你可以:
1.告廠家,為什麼要掉下來!是你按裝不牢。
2.告建築公司,為什麼連個空調都掛不牢,牆體質量問題。
3.告樓下住戶,樓上掛機你不知道嗎,是碰磁。 這樣你就無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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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樂福居
你必須負責,要承擔全部的責任,不管你家住幾樓,空調是你家的,那麼它的外機掉下去砸了人,肯定要負責任,這是毋庸置疑的,你要做的事情很簡單,趕緊去安撫人家,去醫院積極治療,沒事是最好,因為這個空調的主體是你家的,你擁有她的全部擁有權,這是你家的資產,肯定由你家來負責,這就猶如你家養了一條小狗,咬了人,你說你不負責任,誰負責任,小狗也是你家的資產的一種。
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你要加以分辨,比如說,你這個空調是剛剛安裝的,那麼,可能是安裝師傅沒有安裝到位,或者沒有安裝合適,導致的空調外機掉下去了,這個時候,賣空調的要承擔責任,他們沒有安裝到位,沒有安裝合適,需要承擔責任,但是這是一個三角關係,什麼意思呢?
空調傷到人,肯定找你家,你要負責被傷到的人的一切費用支出,甚至賠償,之後你再去找空調安裝的師傅,或者是賣空調的廠家,商店,由他們來負責對這起事故的賠償,或者是承擔責任比例,你再去和他們進行交涉,是這樣的一個道理,若是空調已經安裝了很久,那就沒辦法了,只能你賠償。
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因為自然災害,比如說遇到了地震,遇到了颱風等等,這種情況,空調外機掉下去了,這個時候,你要承擔的責任,可能就沒有那麼多了,畢竟這是屬於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但是也要積極的去協商賠償,個人建議,最好去進行起訴,由律師去解決這些問題,可能更簡單點,或者說你去諮詢一下律師,你心裡就有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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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法潤金沙
既然掉下的外掛空調機是你家的,那麼你家的人就是所有人、管理人,因此外掛空調機脫落砸傷了人,如無特殊情況,當然就應當由你家承擔責任。簡要說明理由如下:
《侵權責任法》第85條明確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而按題目中交待可知,空調是你家安裝並所有。因此,根據該條規定,通常情況你家是需要承擔空調外掛機脫落導致他人受傷的侵權責任的,而且是全部責任。除非你能證明你家空調外掛機脫落還有其他人的過錯或過失,比如:有人故意撬落、有人在你家空調外掛機上擱置重物等,否則是不能讓其他人來承擔或分攤責任的。
此外,你在問題中又提到了你家空調才剛安裝了一個月,外掛機便脫落了,顯然是安裝質量不合格所導致,因此,你可在承擔責任後根據《侵權責任法》第85條的規定,向承擔安裝質量責任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追償,從而將本不該由你承擔的責任傳遞給本該承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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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社會直觀
空調剛安裝一個月,外掛空調機掉了傷到人,該怎樣劃分相關責任?
1、戶主:即空調機所有者。
2、使用方:空調使用者,即住戶,有可能是戶主,也有可能是承租人。
3、安裝方:即安裝空調的公司或人員。
4、物業:小區物業管理。
5、廠家:空調生產廠家,大多是安裝方。
第二責任人是安裝方,安裝方應保證空調的使用安全,安裝時應有嚴格的安裝程式,應保證承重架和安裝材料的安全性,如不按照嚴格的安裝程式操作,將會是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人。
第三是物業,物業應有對小區施工安全的監管責任,應對安全風險及時排查,保障小區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四是住戶,由於住戶是空調的使用者,負有此事的連帶責任。
第五是生產廠家,如果空調存在質量問題,比如超重,震動性強,將會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高層住宅在設計時應保障空調安裝的安全性,應設計空調安裝位,以儘量避免外掛重物對居民安全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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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刑法的趣味
如果不是傷者故意走到樓下“等著被砸”,很抱歉,題主基本就是全責
法律依據:高空墜物責任《侵權責任法》第85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這裡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指的就是題主這一家人。這種責任為“過錯推定”的責任,毋須傷者舉證,只要題主不能證明自己對於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那麼題主就要對傷者承擔賠償責任。
題主要想不承擔責任,就要證明自己對於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即即無故意又無過失),但實際上,在這種高空墜物的責任承擔中,身為所有人、管理人一方極難證明自己無過錯,到最後都是難逃責任。
題主何時才能免責或者減責?因此,題主只能尋找其他有責任的主體與自己共同擔責。如前所述,除了傷者故意走到樓下“等著被砸”,此時因為受害者故意(《侵權責任法》的免責事由)會直接免去題主責任。
另外,就是題主要看外掛空調本身是否安裝牢靠,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如若真是如此,證明空調的安裝方或者是生產、銷售方存在過錯。此時,在題主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後,可以向有過錯的空調安裝方、生產或者銷售方追償。
最後,如果題主無力賠償,傷者可以直接向空調安裝方等有過錯方追償。如果傷者同意,也可以由題主和有過錯的空調安裝方等協商共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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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遠方YF
你家住十五樓,外掛空調機掉了傷到了人,個人覺得你該負一點責任,起碼要與安裝公司聯絡、協調處理問題。
儘管這是意外,至於負多少責任?怎麼負?應該找安裝空調的單位。空調是剛安裝一個月的,那空調安裝方肯定有責任的,人家安裝數年的外機也沒這樣,一個雞蛋掉下去,被傷也厲害,何況是個空調外機。
受害向你請求賠償,合情合理,你可以聯絡安裝空調的單位,三方坐下來協商。
依據是《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二款:“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但願傷者是輕傷......
有些意外沒法避免,沒法控制,但生活中我們儘量細心一點,室外的空調、花盆平時多注意點,颱風之前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儘量避免事故發生。
現在許多房子設計有空調平臺,這是合理的,人性化的。但是好多業主為了其他,好多都沒把空調安裝到空調裝置臺上,不可取。沒裝置平臺沒辦法,有裝置平臺要利用起來,高樓大廈,一旦出事,後果非常嚴重。
這個問題,要引起大家的重視,安全第一,人人有責。防範於未然,減少安全隱患......(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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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伊田守護者
你家住十五樓,外掛空調機掉了傷到了人,個人覺得你該負一點責任,起碼要與安裝公司聯絡、協調處理問題。
儘管這是意外,至於負多少責任?怎麼負?應該找安裝空調的單位。空調是剛安裝一個月的,那空調安裝方肯定有責任的,人家安裝數年的外機也沒這樣,一個雞蛋掉下去,被傷也厲害,何況是個空調外機。
受害向你請求賠償,合情合理,你可以聯絡安裝空調的單位,三方坐下來協商。
依據是《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二款:“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但願傷者是輕傷......
有些意外沒法避免,沒法控制,但生活中我們儘量細心一點,室外的空調、花盆平時多注意點,颱風之前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儘量避免事故發生。
現在許多房子設計有空調平臺,這是合理的,人性化的。但是好多業主為了其他,好多都沒把空調安裝到空調裝置臺上,不可取。沒裝置平臺沒辦法,有裝置平臺要利用起來,高樓大廈,一旦出事,後果非常嚴重。
這個問題,要引起大家的重視,安全第一,人人有責。防範於未然,減少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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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法重情深
空調外掛機掉下砸傷了他人,主人就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因為空調屬於住戶家的物品,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以,空調的主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該問題關鍵有疑問的一點就是:該空調外掛機剛安裝一個月左右,那麼就掉下去砸傷了他人。這說明該空調外掛機安裝有問題,掉落是由於安裝不牢固造成的。這一行為完全是由安裝人員的責任了,他們提供的服務不合格,才造成空調外掛機墜落傷人的。
那麼,主要責任者應該是空調安裝人員或安裝公司。但是,空調安裝與空調使用所發生的損害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
因空調在使用過程中造成他人的損害,不論出於什麼原因?只要主人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無過錯,那麼主人就應當先予賠償
總之,最後誰有過錯,誰要承擔責任。
回覆列表
肯定你責任,被傷路人沒有錯,而且是不可推卸承擔全部責任,你可以找安裝空調施工單位,因為空調外機安裝不牢固脫落使人受傷,應承擔一定責任,減輕你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