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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4年深夜,一場大火燒燬了哈佛大學的圖書館,很多珍貴的圖書被毀於一旦。第二天,學校上下得知了這場重大事故,在這之前,有個違反圖書館規則,悄悄把一位牧師捐贈的一本書帶出館外,準備閱讀完後再歸還。由於火災,這本書就成為哈佛這批受贈的250本書中的唯一珍本。最後這位學生終於敲開了校長的辦公室,說明理由後,將書還給學校。霍里厄克校長,表示感謝,對學生的勇氣和誠實予以獎勵,然後把他開除出校。哈佛的理念是:讓校規校紀看守哈佛,比用其他東西看守更安全有效。 以上是這故事的原文,但是我問的是“哈佛的規則本身是否有問題”。 如果發生火災後,有個學生剛好經過圖書館,他積極參與救火,搶救出一本書,火災後將書交給校長,請問校長怎麼處理?校規上說“將書帶出圖書館是違反校規,違反校規要開除”,但是並沒有“火災時可以把書救出圖書館”之類的說明,這時怎樣對待這個學生? 如果不開除,那麼“讓校規校紀看守哈佛,比用其他東西看守更安全有效”豈不是很打臉? 如果開除,但是這個學生的行為屬於毫無爭議的見義勇為,卻受到處罰,這可不是好的三觀,這不正好說明了這個校規本身就有問題嗎? 針對我詳細說明的問題,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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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金牌小書童

    很巧,這則故事作為作文材料,我讓學生寫過作文。不過題主討論的是哈佛這則規則是否有問題,我就不能扯什麼作文審題立意了。

    不過,故事裡並沒有直接引用哈佛的相關校規,只能透過“違反圖書館規則,悄悄把一位牧師捐贈的一本書帶出館外”這句話進行判斷,這則校規,應該是:禁止學生把某些型別的書(比如這位牧師捐贈的書籍,畢竟如果禁止把所有書帶出圖書館,這規則似乎有些過分)帶出圖書館,否則開除。

    (故事中的那位牧師:約翰·哈佛)

    二、在哈佛圖書館官網上,查不到這四百本書”不許帶出圖書館“的規定。

    三、另一個版本的故事裡,直接寫出了這本書的書名《基督教針對魔鬼、世俗與肉慾的戰爭》(Christian Warfare against Devil World and Flesh),但事實上,書名翻譯成中文應當是《基督教針對魔鬼世界和肉慾的戰爭》,當時學校圖書館共有約400冊圖書被借出去所以倖免於難,Christian Warfare這本書是其中之一。但據學者研究這本書只能說很可能是哈佛捐贈的四百本圖書之一,因為沒有簽名,所以缺乏鐵證。

    綜上,這則充滿高中作文材料風格的故事,極有可能是編的,就跟華盛頓砍櫻桃樹,愛迪生利用平面鏡給媽媽做闌尾炎手術一樣。

  • 2 # 重慶阿春666

    他拿了書,在法律上錯了,

    但他拿了書,另一方面保護了書。

    對於錯,

    只是人心

  • 3 # 594201314jiajia

    也許這位同學並不知道這本書是不能借的,不然他當初是怎麼借來帶走的呢?既然他選擇歸還,那就應該詢問清楚情況再做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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