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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咔吃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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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累力乏
常言道,物有所值,開發商對每套房子的定價都是不一樣的,可以說是一套一價,定價的依據就是樓層和光照等綜合因素,其中頂層樓價格最低,為了促銷,還會有閣樓相送,無論是否漏雨,與其它樓層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新房裝修時,物業公司會對業主收取電梯使用費,每戶的收費標準是一樣的。如果按照題主的邏輯,電梯使用費是不是應按樓層收費?一樓交100元,頂層若是20層,你就應該交2千元嗎?
買商品房除去房價外,還有許多費用要交,其中就有一項維修基金,在樓盤沒有清算的情況下,交給業主房時有漏雨情況的,開發商有義務進行維修,如果這個樓盤已經清算結束,後來出現了漏雨現象,你應該向物業公司提出維修申請,物業公司按有關程式向有關部門申請維修費用。
現在你還有讓樓下均攤費用的想法嗎?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說一下造成樓頂漏雨的幾種情況:
一,由於開發商在房子的設計和建造時產生的問題隱患而出現的漏水。
二,是由於樓層的其他住戶在屋頂安裝某些東西造成的漏水。
三,是因為房屋的年久失修防水層老化造成的漏水。
前兩種都好說,你可以找對應的人去解決。我想我們今天要談們這個問題應該是第三種情況吧!
首先肯定的說,如果因為這個原因造成樓頂漏雨,是可以找樓下均攤維修費用的。
不是空口說白話,這裡是有法可依的:建設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後的《城市異產肶連房屋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對共有、共用的門廳、陽臺、屋面、樓道……以及院路、上下水設施等,應共同合理使用並承擔相應義務。這裡所提到的屋面就是樓頂。
如果你所住的是有完整物業的小區,物業公司收取了維修基金,那麼你就可以去找物業,他們應該會去維修的。
但要是你恰好住在物業沒有收取過維修基金,或者乾脆就沒有物業的樓房的頂層,那你就要費心了。
漏雨了,作為頂層住戶深受其害,這時需要維修,你可以要求樓下的住戶分攤費用,按道理他們也應該出這個費用,但是實際情況很難說,碰到通情達理的,可能會向你尋問一些情況,碰到不講理的就會直接把你懟了回去,讓他們出錢很難,這和在樓層裡裝電梯而一樓住戶因為用不上而不願分攤費用的情況是一樣的。他們會說漏雨是在你家的屋頂,跟他們無關。
能有人給你均攤維修費固然好,如果沒有人願意出錢,你也不要自尋煩惱了,自已出錢修吧,畢竟屋頂漏雨的直接受害人是你自已。至於訴助於法律,你可能會贏,但你卻會成為眾多住戶的對立面,這樣的結果也不是你想要的。大家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