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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巴根草的視線

    首先,人都會犯錯,有時犯大錯,有時犯小錯,朋友或者兄弟犯了大錯,先還是要看情面,要給他一個機會,既然他犯大錯首先傷害的是他自己的,痛苦也是他自己先承擔,我們還是不要傷口撒鹽的比較好。

    但是,如果他是有意犯錯,或者屢教不改,或者受傷害的是別人,我們就要考慮考慮了,能不能就這樣縱容下去,讓他在錯的路上越走越遠,最後不是毀滅他自己就是毀滅了別人,我以前有一個親戚,年輕不懂事,和別人學混世界,經常出沒娛樂場所,和人打架鬥毆,當時他瞞著家人,但是還是不時有風言風語傳回家,親戚朋友最多說他幾句,你別在外面惹事啥的,點到為止了,但是他父母反而認為兒子很有本事,常常還誇他在外面朋友多混的好,終於有一天在外打架持刀砍死了人,法院判故意殺人罪,死刑!家裡人這才慌了,趕緊找關係,但是來不急了,立即執行了,真正後悔了一輩子啊!

    所以你真當他是朋友親人,就在這樣的情況下堅決改變他、阻止他,不能讓他在錯誤的路上滑下去,以前有一句話叫做“要想使其亡,必先讓其狂”,這就是那種坐山觀虎,任其滅亡的態度,能這樣對待親戚朋友嗎?你們說呢!

  • 2 # 安妮鹿兒

    首先,你說,朋友或者兄弟犯了不可饒恕的大錯,對於這個大錯你是如何界定的?是從法律層面(如殺人放火,諸如此類),還是道義層面(背叛朋友,或朋友妻不客氣之類),如果是犯不可饒恕大錯的朋友或者兄弟是出於正當防衛,或是見義勇為,是可以原諒他,和他繼續交往的;但若是出於性格逞強,喜歡惹事生非,又不計後果導致的破壞行為,建議你還是應該遠離他(她)。

    之前工作的時候,單位(不同部門)有兩個男同事關係極為要好,和親兄弟一般,但後來兩個人關係非常冷淡,甚至於水火不容,據說是因為一個女孩子,其中一個男同事做了橫刀奪愛的事,這兩個男同事因為兩個人太合拍,喜歡的東西及女孩子型別也很相近,容易出問題,但問題是,這個型別的女孩子肯定不是隻此一款,幹嘛非吃窩邊草,如果是類似這樣的大錯(破壞力有時候是拆散鴛鴦,嚴重時是破壞了一個完整家庭),對於這樣的朋友或兄弟漸行漸遠,也不為過,品德有問題。

    對於犯大錯的朋友值不值得再交往,參照他(她)平時品性,責任心,進取心,正義感,性情,待人接物如何,是否是可信賴,如果佛性遠遠勝過他(她)身上的魔性,即使犯了大錯,仍值得交往,記得褚時健也犯過大錯,可得勢與失勢時,他都沒有失去真正的朋友。

  • 3 # 一拐彎TA尋不見了

    車上載女同事上班,被一弟兄看見,電話問是誰?我開玩笑答小老婆,他說好好的不要多事……晚上回家老婆說今天那誰和她說我車上帶了一個女的,讓我老婆看緊點我,幸虧在載同事前早已報備不然不可想象的誤解啊。

    初想弟兄一片好心,再想其心險惡,就此不再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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