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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尚婕安

    首先心裡要非常堅定自己不能做第二個蘇明哲或第二個樊勝美。

    被別人當成ATM機,不管是親情,還是愛情,或者友情,這都是一種比較畸形的存在。

    我們有義務去回報父母,有責任經營婚姻,但是都要有個度,有個應該和不應該。

    一直被別人當做ATM機,對你和對索取一方都是不利的。

    對你而言,首先增加了經濟負擔,如果工資高還好些,對你生活情緒心理不會造成太大影響。如果你的工資剛夠自己生存,還要為別人去買單,尤其當你還沒有收到回報時,生活和心理情緒都會出現消極影響,會造成一系列諾米多骨牌效應。

    對索取一方,習慣了索取,久而久之會理所當然,當你有一天停止供應的時候或滿足不了的時侯,怨恨會把你之前的付出覆蓋。這不可怕, 可怕的是他們習慣了依靠別人,喪失獨立生存的能力,而你能救他一時,卻救濟不了一輩子。

    綜上所述,我覺得你要根據每次的情況,決定是否給錢。該拒絕的時候一定要堅定拒絕,勇敢說出心聲。不然就會是惡性迴圈發展。

  • 2 # Longsuixinyuan

    我一個朋友,就曾被一個同學當了五六年的ATM機。

    當時她們倆是初中同學,當時關係非常好,所以,畢業後也一直保持著良好的關係。所以,她就很倒黴的,被她同學當了好幾年的ATM機。

    一開始的時候,那個同學就說,手頭緊,幹什麼什麼事,需要借一倆千。

    她也不懂拒絕,就借了。

    那個同學倒是借了就還,還了又借。如此反覆多次。後來,金額還在不斷增高。

    有一次,她發現自己還在節衣縮食,那個同學竟然出門旅遊去了。而且還發各種照片看看。

    後來變成一倆萬,她真的很不舒服。有一次,那個同學又來借錢,她正好手頭緊,說沒有,那個同學竟然讓她幫忙借錢。

    她氣的了不得。

    後來,她毅然決然決定拒絕了,後來才發現很舒服。願意給人家當ATM機,真的很悲慘。

  • 3 # 飛鳥盡良弓藏65631009

    我覺得這個問題沒有實際意義,如果真的如此並不奇怪,因為它至少說明是你自己心甘情願的,至少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是吧,對嗎?還有一些常見的正常的比如物件是你的父母或未成年的子女等親人,因為他們是你的親人。我想你說的可能是其它親戚或朋友同學之類的人,對於這些人,你大可不必,當然土豪除外。

  • 4 # 大資料民工

    俗話說:再一再二不再三,有過幾次知道了對方是什麼人,就應該及時止損,果斷拒絕,讓對方還債,如果一時拿不出,那就立個字據,說明歸還期限。若對方支支吾吾,不肯還錢,那就果斷絕交。你拿她當朋友,她當你是取款機,這種人沒什麼可值得留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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