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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邊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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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孤峰山蘋果
其實我以為
2.如果你的還款是現金,有他給你的收據麼?有了他給你的收據你就可以起訴他了;如果沒有他給你的收據那你必須要找到你還錢的證據或者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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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小力951
凡屬經濟往來的事情,必須程式合法。借錢者要給被借錢者打欠條,被借錢者要給還錢者打收條,大額借錢款項除了上述作法外,最好有一中間人做保,這樣更保險。您借了別人的錢,還錢時忘了還是因為關關係不錯怱略了把您借錢時守寫給被借錢人的欠據要回來,而被借錢人又沒給您打收據給您,於是出現了您明明還錢給了被借錢人,可人家還要対您第二次討要錢款,這事難說清,即使您不服氣,打官司告狀,唯一的一點是您要有還錢的證據,那怕有第三者給您出庭作證也行,只怕您手裡絲毫證據沒有,那可就大麻煩了,一千兩千還有救,上萬幾十萬那怎麼辦?您和袖借錢的人二人中間是否有過心的共同的朋友?如果有,那就找出來邦您和被借錢者協商良心勸慰也許能行,否則真是不好辦了,那就當一次處人處事的教訓吧!謝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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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咱是個爺們兒
只有認栽了,如果你還錢有人證明,還可以,沒有人證物證,你只能再還一次。這次記得要回借條就行。你遇上了個狡猾的傢伙,是你運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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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地1號
法院是一個講求證據的地方。
如果在你已經歸還欠款的的情況下。別人再次拿著當初你所錢的借條 ,像你索要借款。
你可以拿出收條或轉賬憑證。反過來告對方敲詐和詐騙。
但是如果你沒有轉賬憑證,而且在歸還欠款的同時又沒有讓對方寫下收據,也沒有拿回借條。
那麼對方憑著借條,再一次前來讓你歸還借款。雖然對方已經構成了詐騙,可你沒有證據,也只能夠再一次履行借款合同。
因為法院是看證據的地方。你說你還了,他說你沒還。只能舉證說明,畢竟借條還在別人手裡。而你又沒有還款的相應證據。
而借債雙方之所以在借款的同時立下字據,就是為以後討要借款留下憑證。
如果借款人在沒有還款的情況下,想賴掉這筆錢不承認借條的存在,也可以申請司法鑑定。這就是立字據的好處。
溫馨提醒。
不管是什麼樣的關係,借錢的同時最好寫個借條。儲存好轉賬記錄。別等到對方賴賬了,自己就算想去打官司,才發現連個證據都沒有。
在歸還債務的同時。不管對方以任何形式。不願出示借條,例如丟了。都應該讓對方寫下收據。
回覆列表
你們之間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那麼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關係屬於實踐合同,必須以現金的交付為生效依據。你已經還過錢了,那麼留存好還錢的證據。雖然對方沒有歸還你借條,但是無權要求你二次還款,他的訴求是不會被支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