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情況是不應該的,類似款式的衣服,如果是流行款,一件就夠了,流行款最多穿一兩季就會過時,沒必要買兩件,拉低每一件的成本是沒有用的,160兩件和100一件比起來,除了數量多了一件,並沒有讓你更美麗,也並沒有帶給你更多的東西,而你實際上是多花了60的。當然啦,還是要看你個人的體驗,如果兩件帶給你的快樂和滿足比一件多很多,那多花60再買一件也未嘗不可,如果只是單純覺著降價了,價效比好高,錯過這個大便宜好可惜,那還是算了吧。總而言之,你需要自己分辨清楚,促使你去買這第二件衣服的是它能帶給你的滿足感還是不佔這個便宜帶給你的落差和遺憾,如果是前者你果斷出手,如果是後者,你果斷放棄,不要落入被促銷的模式裡。一個款式的衣服,無論你當下覺著它有多合適你、多好看、多有價效比,其實也總還有比它更合適、更好看、更有價效比的。而且除了流行趨勢在變,你的喜好也在發生著改變,等過了幾個月你不在喜歡這個款式的時候,你會慶幸你是買了一件而不是兩件。甚至等你的消費水平和眼光再提高一節的時候,回頭看你會發現,160買兩件不如160買一件相對更精緻一些的。一百左右的衣服因為成本有限,做工和材質也是這個價位的水平區間,類似的質量和款式,如果一件就夠穿那麼買兩件三件應該是算不上明智的。當然並不是說160一件的就有多高階,我只是想表達,少而精總是更好的選擇。消費理念會影響到一個人做出的選擇,少而精的消費理念,會讓一個人的衣著品味和水平慢慢提高,在這個過程中的任何一個階段,都是一個款式的衣服只買一件,能讓當下的你享受到自己喜歡的款式就好。當然啦,如果是經典款,比如穿著率比較高、比較容易耗損的白T,比如永不過時的匡威和VANS的經典款帆布鞋,多買幾件也是妥妥的。沒什麼經濟學理論的支援,只是自己的一些關於購物的理念,不喜勿噴!以上,祝好!
大部分情況是不應該的,類似款式的衣服,如果是流行款,一件就夠了,流行款最多穿一兩季就會過時,沒必要買兩件,拉低每一件的成本是沒有用的,160兩件和100一件比起來,除了數量多了一件,並沒有讓你更美麗,也並沒有帶給你更多的東西,而你實際上是多花了60的。當然啦,還是要看你個人的體驗,如果兩件帶給你的快樂和滿足比一件多很多,那多花60再買一件也未嘗不可,如果只是單純覺著降價了,價效比好高,錯過這個大便宜好可惜,那還是算了吧。總而言之,你需要自己分辨清楚,促使你去買這第二件衣服的是它能帶給你的滿足感還是不佔這個便宜帶給你的落差和遺憾,如果是前者你果斷出手,如果是後者,你果斷放棄,不要落入被促銷的模式裡。一個款式的衣服,無論你當下覺著它有多合適你、多好看、多有價效比,其實也總還有比它更合適、更好看、更有價效比的。而且除了流行趨勢在變,你的喜好也在發生著改變,等過了幾個月你不在喜歡這個款式的時候,你會慶幸你是買了一件而不是兩件。甚至等你的消費水平和眼光再提高一節的時候,回頭看你會發現,160買兩件不如160買一件相對更精緻一些的。一百左右的衣服因為成本有限,做工和材質也是這個價位的水平區間,類似的質量和款式,如果一件就夠穿那麼買兩件三件應該是算不上明智的。當然並不是說160一件的就有多高階,我只是想表達,少而精總是更好的選擇。消費理念會影響到一個人做出的選擇,少而精的消費理念,會讓一個人的衣著品味和水平慢慢提高,在這個過程中的任何一個階段,都是一個款式的衣服只買一件,能讓當下的你享受到自己喜歡的款式就好。當然啦,如果是經典款,比如穿著率比較高、比較容易耗損的白T,比如永不過時的匡威和VANS的經典款帆布鞋,多買幾件也是妥妥的。沒什麼經濟學理論的支援,只是自己的一些關於購物的理念,不喜勿噴!以上,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