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顧客在商場裡試戴玉手鐲時,手鐲取不下來,民警和消防隊員趕到現場。聽消防隊員講要砸碎手鐲解救時,顧客說“砸出任何問題,你們負責”。聽了這話,消防隊員不敢貿然動手了 。7月30日,記者從南京建鄴警方瞭解到,經過協調,最終消防隊員將手鐲砸斷,顧客未受傷,商場未向顧客要賠償。如何看待受助者要求施救者負責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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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說天評地鹽城哥
呵呵,這種事讓人哭笑不得。感覺就像是一個人要吃雞蛋,但是蛋殼還不能壞,誰弄壞了誰負責,這種事有可能嗎?一個成年人連基本常識都沒有,才能去做不符合常人的思維,沒有常識的事。想要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典型的自私自利。
一個成年的顧客,既然你本來就不想買,那你戴了幹嘛?拿都拿不下來的手鐲在戴的時候肯定也是有點痛的,自己難道不知道嗎?這就是裝逼的感覺,自己要裝那就裝到底啊。
一個手鐲款式以及多少錢,是否是自己喜歡的,能否在自己承受範圍內,這個是自己能夠預判的。既然你戴上了,就是無論款式或者價格都是在自己能夠接受的適度範圍內的。戴上去後悔了,這樣真的好嗎?
既然消防員都請來了,那是不是要解決問題的呢。你的後果本來就應該自行承擔,而不是由幫助的人承擔。消防員肯定是採取最優方案來解決,實在沒法,最終的結果只有兩個:一.消費者自己掏錢買下,這是三贏的結果。二.消費者不想要,而又沒其他好的辦法時,只能徵求消費者意見後砸碎。至於最後的經濟糾紛,應該由受助者自己承擔。
還好消防是公共救助機構的,要是民間救助機構,恐怕這話還沒說完人家就掉頭走了。憑什麼你的後果我承擔?既然不願意付出,那就只有承受自己做的後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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