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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韓暄

    事實上,在國家通訊社、新華社的報道中,德約科維奇就是被稱作“焦科維奇”,嚴格地說,新華社的人名翻譯顯然更準確、更接近發音,但這存在一個約定俗成和標準翻譯之間哪個更先被接受、哪個更被認可的問題。接下來,就說說個人在之前所瞭解過的一些類似的偏差。

    在德約科維奇(Djokovic)之前,法國有一名足球明星在國內被翻譯為德約卡夫,但按照他的名字(Djorkaeff)的發音,他的名字同樣應該被翻譯成“焦卡耶夫”。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偏差,恐怕就和小德的情況非常類似,那就是在沒有仔細瞭解該名字的準確發音的前提下,就以一種簡單的字面翻譯給他們按上了這個中譯名。

    類似的偏差其實還有很多,就拿如今的男子網壇為例,大家都習慣了將Andy Murray寫成“安迪·穆雷”,但在新華社卻一直用的是“安迪·默裡”;還是在曾經的法國國家隊中,大家習慣了Thierry Henry念成“蒂埃裡·亨利”,但這個的準確發音,其實更接近於“蒂埃裡·昂利”;世界盃歷史上進球最多的Miroslav Klose,一度被念成“克洛斯”、“克勞斯”,但近年來卻又更多被念成“克洛澤”……

    當然,名字不過是一個代號,而且音譯存在偏差也是沒有辦法完全避免的事情——舉一個堪稱抬槓的例子,莎拉波娃和沙拉波娃,究竟哪個更準確?因此,不管是“德約科維奇”還是“焦科維奇”,並不影響球迷對他們的認知度,如果不是一個相當嚴苛的人,對於這樣的偏差真的也只能一笑而過。而且更為重要的是,音譯名原本就註定會存在偏差,如果不是為了學術上的討論,你樂意接受哪一個譯名,真的都可謂是“無傷大雅”。

    最後再列舉幾個更加“不知所云”的譯名:朗拿度、碧鹹、尼瑪……

  • 2 # 佳琦Jackie

    個人感覺“喬”、“焦”更符合音譯的效果。

    我之前在臺灣上學的時候,臺灣那邊都把德約科維奇翻成喬科維奇,像其他的例如大陸叫詹姆斯,臺灣叫詹姆士等等,都是音譯上的不同。那個時候,我去網球店買球,問店員:“你們家有海德的球嗎?”店員疑惑的看著我,我又問:“有沒有史萊辛格的球?”他又是滿臉黑人問號。。原來他們都沒有翻譯成中文,直接叫Head或是Slaze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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