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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白出發

    一個字“想”!

    幾層意思:

    1.“想”念你們的過去。

    2.“想”起了你的好。

    3.再交朋友“想”到的還是你。

    4.還“想”和你在一起。

    5.生理的“想”。

  • 2 # 兒女老爸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分析主人公所處的年齡段,因為各個年齡段的需求不一樣,所以複合的動機也不盡相同。

    20—30歲時,是心理和生理的成熟期。心理上渴求遇上真愛,生理上充滿了對性的需求與幻想。這個時期對愛的理解與感悟並不透徹,容易把容貌、志趣、同情、喜好、認同感等與愛情劃等號。沒有油、鹽、米、面、醬、醋、茶的困擾,沒有養老育小的擔憂,健康的體魄,生理的需求,使選擇的條件偏向感性。這個時期的複合因素偏多是“性”。30—40歲時,是人生價值觀的形成期。經歷了求學、職場、婚姻、生活的磨練,對人生、家庭、和社會有了初步的認知了解,知道了人情世故,世態炎涼,同時揹負著社會、家庭的責任,認識到了經濟基礎對社會認同與評價體系的重要。現實的殘酷擊碎了曾經的價值觀,生活的重壓不得己向世俗低頭,更多偏向於在經濟上能夠給自己帶來滿足感的伴侶。這個時期選擇條件偏向理性,複合因素偏多是“錢”40—50歲,是家庭與事業的上升期與穩定期。處在這個年齡段的人大多在事業上取得一定的成績,經濟上有所積累,家庭方面趨於穩定,但兩人的感情經過歲月的洗禮,漸漸失去了激情,有更多的時間審視自己走過的路難免有遺憾與不足,可道德的底線與家庭的束縛又讓自已不敢輕易越雷池。這時兩人分開後再複合,考慮更多的是在事業上能夠給自己提供機會和平臺,生活上既浪漫又體貼的伴侶,也有彌補先前遺憾與不足的衝動。這個時期的選擇理性與感性兼而有之,複合因素偏多是“利”!

    以上是感情比較容易出問題的三個年齡段。人的天性是趨利避害的,作出怎樣的選擇都無可厚非,但這裡奉勸: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沒有最糟,只有更糟。選擇權在你手上,結果也要自已承擔。文章最後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 3 # 梔子紅了

    很多人一看到這個問題肯定會想到“錢”字,這個是最直白的一種,可是我遇到的是一個特別現實的人。

    這個事情是發生在我身邊朋友身上的,他跟他女朋友當時談了兩年多,差不多都快到了結婚的階段了,後來因為工作,兩個人不在一個地方,變成了異地戀,時間久了,這份感情就慢慢開始經不起考驗了。最終女方提出了分手,當時我朋友那個傷心,感覺這輩子都不可能再談戀愛了。

    我朋友是河北人,他家離北京特別近,雖然屬於農村,但是畢竟挨著北京,佔了很大的優勢,去年突然他們那裡要重新規劃,要拆遷了,就這一下子,我朋友立馬就擠身“拆二代了”,氣質都不一樣了,原來買東西都要考慮一下的,現在只要看中了,直接買,想都不想。後來他那個前女友可能知道了,也是通過朋友又聯絡上了他,還說經常能想起以前的事情,我朋友也不傻啊,偏偏在這個時候突然聯絡上了,還盡說一些討好的話,這不是明擺著嗎。聯絡了幾次,說要見個面,被我朋友直接給拒絕了,他說,當時拒絕她的那一刻就跟當年她拒絕我一樣,特別爽。

    通過這件事情,我覺得人真的在有些時候太現實了,特別是一些女生,何必呢,這樣只會讓別人瞧不起你。

  • 4 # 54時間海

    前女友因為一個字複合,我猜測這個字可能是“愛”,還有另一個不好的猜測,這個字也可能是“錢”。

    我更相信你女友是為了愛和你複合,我們不是常說一句話,失去的才是最珍貴的。

    兩個人朝夕相處久了,把對方的付出,都當成了理所當然,就不知道珍惜了,尤其是發現毛病和缺點,更不能忍受包容。

    分手後,習慣有人愛,突然一個人,會很不適應,也會想到對方的好,你前女友如果是這種情況,應該是心裡有你,因為?愛”這一個字,要求和你複合。

    但是,也不排除另一種情況,就是你經濟條件好,有錢,前女友因為“錢”和你複合。

    有很多這樣的情況,我同事,結婚日期都定好了,女朋友各種作,並拿分手要挾,在女朋友死鬧活鬧的情況下,兩人分手了。

    同事和前女友各自戀愛,同事又準備結婚的時候,他前女友找到他單位,要求複合,並對同事現女友說,他們一直藕斷絲連。

    原來同事的前女友,談了幾個物件,都不理想,無論從家庭經濟條件,還有男孩自身條件,都不如分手的男友,就產生了複合的念頭。

    分手的戀人,重新複合,究其原因,不外就這兩種情況,如果是因為一個字,那就是要麼“愛”字,要麼就是“錢”字。

    但願你前女友是因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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