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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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悠言悠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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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靈魂戰警268
其實這個沒有必要非要跟進化論相掛鉤,俗語說的好,臨時抱佛腳抱總歸比不抱好。臨陣磨槍不快也亮,什麼意思???什麼東西都是這個道理,熟能生巧。書讀百遍其義自見也是體現這個道理。什麼東西用多了就熟了快了鋒利了,不用束之高閣就廢掉了。所以用進廢退這個觀點不是進化論的獨創,而是對生活常識提煉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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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三土
“用進廢退”是新拉馬克主義“獲得性狀遺傳”主張的簡化版,這個觀點已經被達爾文主義的進化論版本所否決。但如果我們不是死摳字眼,而是泛泛地把題目中的“廢退”理解為描述生物演化過程中,進化樹同一分支上較早物種的某些器官或性狀在較晚物種中消失,這樣一個現象,那麼這種現象是可以被達爾文進化論所解釋的(正是因為達爾文的解釋比拉馬克的更好也更符合現實,所以前者才最終勝出)。
首先我們可以把進化的機制大致分為兩層:宏觀層面的自然選擇壓力,和微觀層面的中性演化。DNA等遺傳物質,在複製過程中有一定的機率會發生錯誤,其中一些錯誤會造成基因突變,而基因突變又會引起表型突變;表型突變受到自然選擇,適應特定環境的便留下,不適應的便淘汰,這種效應就使得微觀層面的中性突變在一定時段內呈現出方向性。
所謂“廢退”,其實是某一表型在新的環境中不再必要或重要,因此當相應基因發生突變並使該表型消失時,這種變化不會被自然選擇所“懲罰”,因此可以得到保留。與此同時,如果這種突變會帶來另外的好處(比如原有表型需要專門的能量來維持,現在該表型消失後,能量就可以用到其它地方),那麼新表型攜帶者就會在新環境中具有優勢,久而久之就會取代舊種群。這樣從我們旁觀者的角度看,就會(誤)以為該物種是由於不再“使用該表型而導致“廢退”,儘管實際的因果關係正好與此相反。
進化與退化是一個漫長的話題,如果以進化論的角度解釋,那將不能在以個體角度去闡述,而要以集體大層面來詮釋。
“人”是個自然的生命體,生命都必須遵循發展這一程序,在進化論中,無論是身體功能的獲得與失去,都是一個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的過程,所以在進化論中,“廢退”是褒義的。
你不會在陸地生物身上看到與海洋生物一樣的腮腺,也不會看見飛鳥有魚類的尾巴。但現在沒有不代表過去沒有,只是在漫長的歲月因為不去使用而廢退消失,這不是一種弱化,而是擺脫了多餘無用的負擔。
人類在遠古之時,可能生有尾巴,不過腦域的不斷開發,使人類的動作越發靈活,尾巴逐漸成為阻礙,遵循優勝劣汰的規律,尾巴自然成為必須淘汰的部分。
總而言之,站在進化論的角度,“廢退”是必然必要的,也是生命不斷完善自身,適應於自然,滿足自身生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