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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學踐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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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悠閒之客1
確定關係就是雙方父母及主要親屬見面,舉行適當的儀式。如果婚前發生性行為,是極為不妥當,尤其是對傷害最大的女生而言,是自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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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壹說
我認為確定關係是確定男女朋友戀愛關係開始的。
確定關係並不是由一張法律認同的結婚證來說明,也不是發生關係才叫做確定關係。
而是雙方在心理上認同對方作為我可以公開告知的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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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的解析課
第一,“確定關係”不是指訂婚,也不是指結婚,更不是指發生關係,而是互相確定地互明心意。比如:一個說“我愛你”,一個說“我也愛你”,一個說“做我女朋友吧?”一個說“好的!我很高興!”這就行了,就算是確定關係了。然後你們一起出去,或者見朋友,可以互相介紹說:這是我的男(女)朋友。這就算確定關係了。
第二,當然,訂婚是更進一步了,如果是訂婚了,那就是未婚妻(夫)了。訂婚了的男生女生,那必然是已經確定了關係的,但反過來說,確定了關係的則不一定是訂了婚的。至於說結婚,那是另一回事兒了,法律和社會都認可的正式的婚姻關係,不在這個討論範圍之內呢。
第三,發生關係算不算確定關係呢?當然不是了。有時候確定了關係的有可能會發生關係,但發生關係的不一定是確定關係,真繞啊。否則那些一夜情之類的,就不好界定了。有些男生女生,互相之間只是短擇,沒有長遠打算。只想跟樂一樂爽一把,但沒想著當你的男(女)朋友,也沒想嫁你,他和你的人生總體沒什麼太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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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ork魅兒
那的看是確定什麼關係,戀愛關係和未婚妻?這兩者可不同了。就算同住也稱不上未婚妻,得見了雙方家長訂婚後才稱“未婚妻”。戀愛的話就簡單了,即使沒有同住沒有發生關係兩人交往約會了彼此喜歡就是“戀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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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情感三農扭坤
大家所認為兩人確關係是指訂婚,結婚還是發生性關係?
那當然是訂婚,是實際應為訂親,不是訂婚,更不是結婚發生性關係了,太曲解了!
訂親(也稱對親)是雙方父母確定了雙方子,女的婚姻關係,而且舉辦了一定的儀式,孃舅阿夫等知親行了見面禮,化費一定的金錢對外界宣告(名花有主)了,紅娘,介紹人就再也不會登門牽紅線了,更有甚者,娶童養媳,指腹為婚都有,這封建婚姻制度的產物,是婦女受壓迫為奴,沒有婚姻自由的寫照,從而根本沒有發生性關係的可能,而當今社對對親的現象也逐漸減少,大都是對親看日子合併在一起了,確定結婚的大紅喜日子,簡化了程式,而未婚同居的到大有人在,現代人的觀念改變了,解放了,然而吃虧的總是女方,謹慎!謹慎!謝謝邀請!就此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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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確定關係就是見過家長都認可了對方了~結婚、領證、訂婚、發生性關係等都屬於是個人行為的,都不算確定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