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樂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宋喆獲刑6年,修雨樂獲刑3年。宋喆當庭表示,是否上訴將考慮一下再作出決定,修雨樂表示當庭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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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讀過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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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法江湖
宋喆一案目前已經告一段落,退賠所有贓款,在押的232.5萬元將在判決生效後全部退還給王寶強工作室,可以說目前該案圓滿完結,也算是還給寶強一個公道!
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宋喆於2014年至2016年在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擔任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被告人修雨樂,採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費的手段,侵佔王寶強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業務款共計人民幣232.5萬元。其中,修雨樂參與侵佔167.5萬元。
所謂職務侵佔罪根據《刑法》指的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對此侵佔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規定來看,本案當中宋喆等人侵佔數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考慮到其本人認罪悔過並且積極退賠的表現來看,對其判處六年的刑罰並無不當。
其次宋喆身為經紀人未能按照其與王寶強工作室之間的協議約定恪盡職守,相信在娛樂圈當中也是不太可能再有其立足之地,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其今後的經紀人之路頗為坎坷。
反觀當初倘若能夠恪盡職守,做事做人本分,我想也不至於落得如此下場,如今人財兩空,也算是咎由自取了。目前該案宋喆等人尚未確定是否上訴,倘若上訴那麼該案判決還並不是最後的定論,仍然有待二審的結果,但是無論如何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也算是還王寶強一個公道了!
如果說他跟馬蓉有共同話題看對眼了發生婚外戀這點應該不犯法,畢竟社會上這種事不少。但是在其位卻侵佔老闆財產這就犯法了,所涉金額叛六年都算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