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際效用理論誰提出的?邊際效用理論代表人物亞當·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國富論》中,研究了勞動生產增長率的原因,說明分工能夠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增加國民財富,闡述了分工、交換、貨幣、價值和價格間題;研究了資本的特點,說明資本積累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19世紀70年代,英國的傑文斯、奧地利的門格爾和法國的瓦爾拉各自完全獨立地發現了邊際效用遞減原理,這一原理後來被稱為“邊際革命”。這一理論指出,“效用”是價值的源泉,是形成商品價值的必要條件,邊際效用理論但效用必須和物品的“稀缺性”相結合,才能構成商品價值形成的充足條件。因此,價值的成立有賴於效用性和稀缺性相結合,價值是以稀少性為前提的;價值量將以物品的稀缺程度為轉移,物品愈稀缺,價值愈高,反之,則價值越低。商品的價值量,不決定於它的總效用或平均效用,而是決定於它的邊際效用。隨著消費量的增加,邊際效用遞減。在平衡點上,邊際效用為零;超過了平衡點,則邊際效用為負。
邊際效用理論伴隨著邊際效用理論的產生,在19世紀末又出現了邊際生產力理論。美國經濟學家克拉克在他1899年出版的《財富的分配》一書中正式提出了這個名詞。他最早把經濟狀態分為“靜態”與“動態”,在研究方法上分為“靜態分析”和“動態分析”兩種。他論述了在充分自由競爭的靜態環境裡,存在著依照勞動和資本各自對生產的實際貢獻,即依照各自的“邊際生產力”來決定其收入的“分配的自然規律”。當資本的投入量不變而投入的勞動量相繼增加時,勞動的每個增加單位所增加的產量(產值)依次遞減.最後增加一單位勞動所增加的產量(產值)就決定工資的多寡,這就是“勞動的邊際生產力”。同樣,資本的邊際生產力決定利息的高低。
邊際效用理論誰提出的?邊際效用理論代表人物亞當·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國富論》中,研究了勞動生產增長率的原因,說明分工能夠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增加國民財富,闡述了分工、交換、貨幣、價值和價格間題;研究了資本的特點,說明資本積累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19世紀70年代,英國的傑文斯、奧地利的門格爾和法國的瓦爾拉各自完全獨立地發現了邊際效用遞減原理,這一原理後來被稱為“邊際革命”。這一理論指出,“效用”是價值的源泉,是形成商品價值的必要條件,邊際效用理論但效用必須和物品的“稀缺性”相結合,才能構成商品價值形成的充足條件。因此,價值的成立有賴於效用性和稀缺性相結合,價值是以稀少性為前提的;價值量將以物品的稀缺程度為轉移,物品愈稀缺,價值愈高,反之,則價值越低。商品的價值量,不決定於它的總效用或平均效用,而是決定於它的邊際效用。隨著消費量的增加,邊際效用遞減。在平衡點上,邊際效用為零;超過了平衡點,則邊際效用為負。
邊際效用理論伴隨著邊際效用理論的產生,在19世紀末又出現了邊際生產力理論。美國經濟學家克拉克在他1899年出版的《財富的分配》一書中正式提出了這個名詞。他最早把經濟狀態分為“靜態”與“動態”,在研究方法上分為“靜態分析”和“動態分析”兩種。他論述了在充分自由競爭的靜態環境裡,存在著依照勞動和資本各自對生產的實際貢獻,即依照各自的“邊際生產力”來決定其收入的“分配的自然規律”。當資本的投入量不變而投入的勞動量相繼增加時,勞動的每個增加單位所增加的產量(產值)依次遞減.最後增加一單位勞動所增加的產量(產值)就決定工資的多寡,這就是“勞動的邊際生產力”。同樣,資本的邊際生產力決定利息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