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資訊。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一)公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
3、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二)公租房申請資料:
1、本人手寫申請書;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4、婚姻證明:
(1)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
(2)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
(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群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群+街道核實後蓋章;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資訊。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一)公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
3、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二)公租房申請資料:
1、本人手寫申請書;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4、婚姻證明:
(1)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
(2)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
(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群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群+街道核實後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