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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區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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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軍峰
二十多歲的婚姻沒有明文規定,二十多歲精力旺盛,婚姻應該是以愛情為主,比如看雙方都能對上眼,兩人看對方都有好感,心動,兩人在一起有共同語言,容易長生愛情的火花。你要知道愛情與感情是有區別,愛情:兩人在一起感覺有眼緣,很舒爽,對方好像有一種魅力在吸引著自己,心情澎拜,好像心花怒放的感覺,這樣容易燃燒起激情。感情:看到對方感覺不討厭,兩人在一起看著對方順眼,比較平淡,不會產生心動的感覺,即使有一方看到另一方有心動但是另一方心裡很平淡,這樣的好感始終是平淡的,兩人的情誼不能得到昇華。二十多歲找自己喜歡的女生是很正常。只有找到自己喜歡的,在一起才能有共同語言,婚姻會走的更遠。
我在26歲那一年,在廣東順德那裡工作,認識了一個本地的女孩子,身材和面板都很不錯,樣貌一般般,性格很開朗。由於我姐嫁到順德本地,我姐鄰居和她是同學,她經常過來玩,我跟她就是這樣慢慢熟悉。
在農村26歲的年齡屬於大齡青年了,家裡人經常崔婚,我姐看到那個女孩無論是樣貌、性格還是家庭都不錯,就經常取笑那女跟我。那女孩每次都只有笑一笑沒有說話,跟我姐關係沒有變差反而越來越好。我跟她只能說是朋友,經常一起去玩,她家裡我也不止去一次,那時候我和她還有她同學,關係還是不錯的。
認識她半年後我老爸有一次來了我姐這裡玩,他跟我聊起那個女孩來,他說他考慮清楚了,說我可以上門跟那個女孩結婚。反正我還有個弟弟,我在這邊有我姐在,他也放心。聽完後我真的無語,我們只是朋友關係,我一點都不喜歡她,我不可能跟她在一起。我老爸還叫我考慮一下,說那個女孩也跟我姐說過喜歡我,她的家人也沒有意見,還說我都一把年齡了,賺到了還不樂意。
我說服不了我老爸,我以實際行動去表明我的態度,那天過後我和她就沒有見過面,我要去尋找自己的幸福。終於在28歲那一年我認識了我媳婦,經過一年的努力,我終於結束了單身的日子和她結婚了。
二十多歲正是青春年少的時期,想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女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二十+的婚姻觀是什麼?別人我不知道,我知道自己肯定要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一起。一輩子太長了,不能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肯定是一件後悔一輩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