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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秀章律師

    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你稱你喝醉了,需要向法庭提供證據證實,並且需要證明你打條不是你的真實意思,是在違揹你的意思的情況下打的,如果不能證明以上情況,法院需原則上會認定你簽字行為是合法有效力的。

    證據可以是錄音錄影或者監控錄影

  • 2 # 姚律師說

    第一,你得證明你當時醉了,不能證明的話。就得承擔不醉的法律後果。第二,如果你確實有證據證明當時你喝了酒,你還得繼續證明因為喝酒導致你無法作出真實的意思表示(說大白話就是醉的已經基本不記得當時發生了什麼),這太難了,舉證也基本處於不可能的狀態。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如果借條金額小的話,那對你極度不利,因為這個時候更有可能認定你不但給別人打了借條,還收到了借給你的錢。如果借條金額比較高的話(各地可能不大一樣,實踐中可能子十來萬為界限),對方沒有轉賬記錄主張給付的現金話,如果你確實沒有收到錢,你可以讓對方舉證證明實際交付了你錢。如果他不能舉證的話,法院可能會駁回他的訴訟請求。第四,平時和對方溝通時,注意措辭,不要被對方套話了,比方你在簡訊裡面或者電話裡面開玩笑說出你千他多少多少錢,他剛好錄音或者簡訊留存下來了,對你可是極度不利的。

  • 3 # 用中華利劍

    我的一個排行是老挑的、先開貨車、後做花生生意,賺得盆滿帛滿,就被朋友邀去賭、最後跑路。

    所以說,講禮的地方就說借條要怎樣寫、象這種邀到“豬圈"裡的借條,誰去為作爭公道。

  • 4 # 徐劍南京

    視認識程度認定。《民法總則》規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條件之一為,真實意思表示,否則無效,當然不能排除非真實意思表示行為的賠償責任。因此,應視神志不清程度認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 5 # 豫西懶人

    不是自己真實意願表達的都無效。

    現金收據和借據具有法律效率。

    想證明無效必須提供必要的人證,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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