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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116726036186

    釘子戶是拆遷方對拆遷戶的惡意罪名,無地無房了本就如斷子絕孫,還要給人家安上釘子戶;的罪名。似想如果是自已該怎麼做,是人都應該換位思考,也就無釘子戶之說了。

  • 2 # 川頁558

    綜合整治8個億,通過資訊得知專款專用兩資訊中一個3.4億另一個3.8億,我110平方在84戶中屬於較大,一樓迎街遠低地段房價只給一萬多元一個平方,大家算一算這缺口有多大,錢到那裡去了,

  • 3 # 榮書輝

    是訂子戶,是不合理,大家可以評一評。我蓋的幾十年的磚瓦房給我按簡易搭建,一平米一百六十元。我現在的住房是簡易房,一平米二百元。這樣的補償合理嗎?那都是幾十年前蓋的房子。

  • 4 # 霧中慢步61607451

    我就是,兗州的,韓樓村棚戶區改造,宣傳有合法房產每戶安置200平米。我有合法房產,到了2017年動員搬遷時,只答應給我安置120平米,我拒絕。

    合法房產都安置200平米,唯獨給我120平米。公平嗎?合理嗎?

    2017年11月24日斷水斷電,沒辦法全家人在外地租房居住。

    更為可氣的是2019年8月10號我的房子被偷拆了。

    我同意拆遷方案,合法房產每戶安置200平米。非得讓我同意120平米。合理嗎?

  • 5 # 楊子江水浪花

    釘子戶稱呼沒有法律依據。人家依法維權,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強拆國家法律和政策明文制止,被拆方按市場或自己判斷出價,應是維權的榜樣,為全體被拆方學習。公平公正方得人心。

  • 6 # 愚公不扶

    首先我認為釘子戶的稱呼,本身就是一個歧視的稱呼,把不願搬遷當成了一種罪惡,這是不對的。不願搬遷一定有不願搬遷的理由,即算是為了多得補償,也不算罪過,是人之常情。就我所瞭解的情況,多數不願配合搬遷的人,確實受到不公對待,補償費讓其馬上就不能在本區域買上同面積的房屋,這是不合理的,原因是,拆遷費用包乾給了拆遷公司,拆遷公司為了利潤,拚命壓低補償費用,藉助黑白兩道,極大損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也對憲法條款構成違背,這種現象不能繼續了,我們要允許且尊重個體的選擇權,希望今後再沒有釘子戶這一說。

  • 7 # 執著285455291

    我的這麼難聽釘子戶。換位思考,要是你怎麼辦?人呀,值100萬,你給人家100萬。不可能。怎麼說值呢?10年以前只10萬,十年以後值100萬。 20年以後呢?

  • 8 # 明天更好749081914477

    沒人願當釘子戶,只是當地一些政策確實定製有些偏頗,有人就有房,有戶口就有房,家裡一個平方沒有就能頂好幾套還免費的,有房子沒人的還要在添錢才能兩套,公平合理?

  • 9 # 大海之中666

    奴才站起來,就從所謂的“釘子戶”開始!所有的法治推進、依法行政~也是從有了“釘子戶”開始。大家感謝他們吧……

  • 10 # 手機使用者九十度

    開發商大多數都是拆城市中心地塊,給搬遷戶偏遠地的補償房,房地差價太多,所以就多要求面積賠償。如果是原地回遷補償面積再把電梯間面積要回來,也就沒那麼多事兒啦!

    中心區一平米幾萬,遠交區八千一平。拆一還一點五。三間房一個院子五十多平,長53×1.5%七十多平,給八千元一平。回原地只能買不到二十平米,交首付是沒問題啦!開發商光想著掙錢了,差的太多就是當丁子戶也是沒辦法的事兒。

  • 11 # 拆遷法律實務

    對釘子戶的認知主要是集中在兩種角度:一是漫天要價的可惡嘴臉,一是權益被嚴重侵犯的無權無錢可憐人。

    一個釘子戶先不論他是因為什麼原因留存至今,但是縱觀新聞報道中的釘子戶結局,並非都是完美結局。或是像青島釘子戶一樣,四周被挖空,成一座孤島;或是像山東釘子戶一樣,以自焚來威脅徵收者,最後什麼都沒有了;或者是像河南釘子戶一樣,被周圍的鄰居誤會,被當作不知好歹的人……

    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主動搬遷不做釘子戶權益受損,不搬遷做釘子戶往往人財兩空,這種非虎口便狼窩的局面讓當事人如何選擇?當事人又該如何在兩難的局面下維權維益?今天讓在明律師來給大家支支招,如何做一個“合格”釘子戶,不暴力不血腥拿合理補償。

    一、拒絕暴力抵抗

    一個“不合格”的釘子戶在房子遭遇強拆時,會主動出擊或是暴力反擊,他們打心眼裡認為:房屋沒了什麼都沒有了,堅決誓死捍衛自己的家,即使抵上命一條也在所不惜。這種觀念必然是錯的、不值得推崇。釘子戶暴力反擊,最終的結局也並非都如意,像是自焚的山東釘子戶一樣,被鮮血染過的拆遷路也並非好走,即使拿到合理補償,錢的厚度是抵不上生命的貴重,

    為了逼迫當事人及早搬走從而動工拆遷,有的拆遷方對於不如其所願的釘子戶會採取暴力打擊的方法,我們還是那句話遭遇強拆一定要報警,要及時遠離危險源,保護自己及家人的身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的規定,人民警察負有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的法定義務。如果出現報警後,公安機關不出警或者不及時出警的情況,對於其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當事人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提起行政複議或是行政訴訟。很多時候,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被侵害時,很難證明具體的侵害物件,針對公安機關提起的複議、訴訟程式很大程度是為了獲取證據,確認違法主體。

    二,拒絕消極不作為

    當前的中國式拆遷則面臨著這樣一個怪現象:對某一區域內的土地進行徵收,徵收方往往需要挨家挨戶地去談條件,結果越是到最後,被徵收人提出的價碼越高。所有人都不是傻子,看到這樣的局面,所有人都會想著要等到最後再談,要看看周邊的人是怎麼要價?於是也就產生了“先簽補償協議的都是傻子,只有撐到最後的人才能笑得最甜”的潛規則,也就所有人都想要做釘子戶。

    釘子戶的消極不作為,徵收方無法可作為,僵持不下的局面使得拆遷變得越發艱難,最終也就像是青島釘子戶一樣的結局,硬生生拖了十三年,房子四周被挖空成一座孤島。

    三,及時走法律途徑,有效維權

    在當前的拆遷大環境,釘子戶問題並非是由於釘子戶本身的道德問題,我們無法去要求他人不要為自己的利益而爭取;更何況釘子戶的產生並非是由於釘子戶本身道德的限制,而是由於拆遷補償過程的不合理造成的!

    釘子戶形成的原因,除了不願意離開自己生長的土地和房屋,更多是因為徵收方給的補償過低,如果籤協議後,那一點點補償是很難立足安家的。

    在最初征收時,不要簡單的認為越是最後談補償會越高,等著和徵收方談補償。如果徵收方不是誠心的,一開始談和最後談又有什麼區別呢?在拿到不合理補償協議時,也不要急著簽字,及時向專業律師諮詢。因為徵地拆遷涉及很多法律程式,釘子戶往往無從得知,只有專業做徵地拆遷的律師才熟悉各種徵地拆遷法律程式,才可以發現其中的違法之處,或是與徵收方談判,或是複議訴訟,最終拿到合理補償。

  • 12 # A方芳41

    什麼叫釘子戶!人家的東西不賣給你你就說人家是釘子戶?這有點耍流氓了吧?那你去超市買東西人家就那個價賣給你!你不同意你就搶請問這是什麼行為?

  • 13 #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咱們說說最近網上突然又火起來的一個釘子戶吧。

    這個釘子戶來自深圳,其實早在2002年他們就火起來了:據說當年當地搞開發需要拆遷該處房屋,拆遷部門給這戶人家開出1000萬的賠償價,但對方覺得給的錢太低,堅持要3億,結果……

    經過多次協商無果後,開放商只能修改方案放棄了這個地方,也就是說,房子給你留著吧,我們不拆了……

    網傳這名釘子戶的房子

    今天,當地的豪華樓盤、高階寫字樓一座座拔地而起,但這家釘子戶依然居住在破舊的老樓房裡。

    對此,網友們還津津樂道的給其做分析:當年深圳房子1萬一平,現在動輒就是10幾萬,如果當年答應了,那至少是億萬身家,何必像今天這樣,還要守在一箇舊房子裡。

    也有的網友認為,哪怕人家這是舊樓房,但是身處深圳黃金地段啊,照樣是價值不菲……

    事情的原委到底如何我們不好下定論,畢竟沒有實現檢視,但從此事當中,我們可以總結出一個道理,那就是補償一定要合理合法,漫天要價的補償是不會得到滿足的。

    網傳這名釘子戶的房子

    我們盛廷律師接觸比較多的拆遷戶當中,有很多人確實是屬於無奈,因為他們得到的補償實在太低,那點錢拿到手不僅買到的房屋面積“縮水”,商業環境差、醫療、教育不便,並且未來的生計都無法得到保障,在這種情況下,釘子戶的出現在所難免。

    網傳的釘子戶房屋照片

    但如果真像網傳的深圳這名釘子戶,似乎就有點過於“獅子大開口”,畢竟商品房的拆遷補償,多數是參照周邊樓盤價格來估算的,你莫名其妙的上億的要錢,這道理講不通啊。

    因此,拆遷補償款只要能保證現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那這個拆遷基本就算合理,你也不要想著靠拆遷一夜暴富,有時候錢來的太多,你很難駕馭的……

    中央電視臺金牌合作伙伴 面向全國徵地拆遷律師 你有拆遷難題解決不了 那就交給盛廷律師吧

  • 14 # 科技公元

    有這麼一座機場,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建,到現在將近40年,卻還沒有真正完工,為什麼呢?其實,這座機場是日本東京的成田機場,建於1978年,作為日本最大的國際機場,卻為了避開釘子戶,各種凹造型,至今仍在修建。

    矗立在飛機跑道邊上的“團結小屋”,就是傳說中的釘子戶所在之處,十分顯眼。“小屋”由7棟房子組成,裡面的居民都不願捨棄,祖祖輩輩傳下來的農田,有個農民甚至表示“希望全世界都知道成田機場有一個農民”,他們這種強硬的態度,讓日本政府頭疼了近40年,還不得不專門修隧道,讓農民有地方開車鑽出來。由於受到日本農業土地法的保護,政府擔心農民起訴,便將機場的起降時間截止到晚上11點,以免影響他們休息。

    憑著“你開你的飛機,我種我的農田”這股勁,釘子戶們愣是在機場裡生活了大半輩子。但隨著2020東京奧運會越來越近,政府絞盡腦汁想要擴建成田機場,一邊遊說一邊上訴,軟硬兼施,據說賠償金額還高的嚇人,不知道最後結局又會是怎樣。

  • 15 # 滄桑無形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好事,喜事,利大眾,雙方多次談判協商都難達成共識,不外乎是雙方走向二個極端外加一箇中性。

    一個極端,是用地拆遷方強勢,讓被折遷的戶主受到不合理、不公平的待遇,最後被拆遷方迫於無奈而成為釘子戶,我們對這樣的釘子戶應該深表同情。

    另一個極端,是被拆遷的戶主過於強勢,有的依仗著自己有點背景或後臺,總想著如何去犧牲大眾利益,讓自己個人利益最大化,最後用地拆遷方只有選擇放棄,讓他成為一棵釘子釘在原地,對於這樣的人,我們應當對他的行為進行遣責。

    另一中性,有很多被拆遷戶目光短淺鼠目寸光,把目光只是釘在腳下當前的小利益。思想僵而不化。

    舉個小例子:我現所住單元樓房,是八七年所建的八十九平方單位房改房。

    七年前,有老闆把周圍的土地賣下建商品房,老闆為了讓每平方土地充分得到合理利用,想把夾在他用地中間的我們這棟樓拆除一起規劃重建,只要我們每戶出資五萬,就能拿到重建後一百=十平方的新房。後來老闆與其中一住戶難達成共識而放棄,原因是他家房子去年裝修花了二萬塊錢在上面。

    老闆後來重新規劃,周圍房子地平面高出我們這棟樓一米多,每到下雨天,我們這棟樓下面就是一片汪洋澤國,真正的江南水鄉,每當這時,這棟樓的所有住戶對這位戶主都會怨聲不斷惡語相向。

    一家自私,連累大眾。

    所以,對釘子戶,我是痛恨的。

  • 16 # 狠魔魔

    今天幫朋友找房子的時候,由於那邊是已經拆遷的區域,但是卻有幾個釘子戶。

    看著半塌的殘垣斷壁,跟房主聊天,房主說,已經停水停電了,但是還有幾個房間是完整的,要是租下來住,價錢便宜。

    看著在一片破磚爛瓦中孤獨的一座殘缺房屋,我們說再看看。

    釘子戶的堅持,無非是兩種情況:一是覺得補貼的錢沒有到位,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屋主戀舊不願意搬。

    釘子戶往往只剩一兩家拒不搬遷,才叫釘子戶。

    釘子戶有釘子戶的堅持。

    如果按照一百人計算,當時周邊的人都辦了,可見是考慮綜合情況,有99%的人都覺的合適。剩餘的1%就是釘子戶。

    如果不吝嗇於以最現實的思路去揣測釘子戶的心理的話,那就是釘子戶就是想要的更多。

    所以,釘子戶要自己想要的無可厚非,但是要承受在繁華的都市過著山區似的生活。掙得其實是辛苦錢。

    一些事情時間長了就會與尊嚴和臉面有關,釘子戶時間越長,心中要爭口氣的聲音就會和現實中的利益糾纏在一起。如果在看到那些已經搬走的曾經的鄰居們的日子過的蒸蒸日上,那釘子戶就很難有退路了。因為如果得到的不比他們多,那他們這些釘子戶的堅持就會變成“笑話”。

    自己想要更多,就得付出更多艱辛,這一條世俗規律在哪裡都合適,即便是形容“貪婪”“慾望”和“願望”,也都合適。

    一些貪汙犯,想要獲得更多金錢,就要承受更多的心理壓力,甚至於牢獄之災。

    一些流量明星,想要獲得更多曝光,就要承受更多的觀眾的謾罵,甚至於名譽掃地。

    一些科學家,想要更多的學術成果,就要承受更多的辛勞和難題,甚至於直面業界權威的質疑。

    人人都是“釘子戶”,只是你“釘”的不是房子而已。

  • 17 # 清香玫瑰綻美姿

    不能說你來徵收就得走,什麼專案,補償方式,商業開發還是棚戶區改造,各有不同,徵收程式是否合乎法律法規的規定,違法違規侵犯權利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了嗎?什麼樣的徵收對應什麼樣的補償方案,公共利益的政府徵收,你同不同意都是要徵收的,不可抗力,不同意補償方案或者侵權的可以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商業開發是商業化的行為,合理買賣,沒有完善的各項手續,政府部門不得參與徵收土地房屋,更不得以行政手段強迫搬遷,(這句話幾乎是廢話,現實中回回打頭陣的都是有關部門的參與,也不知道誰給的授權),

    別動不動就道德綁架,不走的就成了釘子戶,有的拆遷方還算正規,有完善的手續,咋拆遷的都有,有的是真的不像話,自己沒有一樣能說的過去的,也說不搬遷的是釘子戶,未免有點太牽強。

    拆遷中,保證各方的利益,凡事在自己心裡衡量一下,在你哪兒能過的去的再建議給別人,誰心裡都有數,不會存在太大的差距。

  • 18 # 睿哲資訊

    在政策市場雙引擎的推動下,徵收拆遷的資訊化也是全面有序的推進,整個徵收拆遷的大環境正在歷經著質的變化,由網際網路+重塑的整個行業,終於呈現出了我們期待已久的理想狀態——公平、公開、透明。

    當然我們也聽到了諸多質疑聲,這個頗有些橫空出世意味的新事物是否真的能打敗一系列盤踞中國徵收拆遷界數十年的老問題?它又將以什麼方式徹底去改變這樣一個早已有些千瘡百孔的行業?

    三問拆遷,老問題難平,治標不治本

    專家就指出拆遷一直面臨的三大問題:資源問題(主要是資金、安置房等)得不到保障,造成專案啟動受到阻礙;二是徵收過程中,政策突破多、平衡難、調控難度大;三是群眾對立情緒強烈,信訪訴訟大量發生。

    上述這三大難題,糾結的無非都是“人為工作“的不得力,想要改變局面就先要徹底的脫離這種大量人為作業的局面,用一種人人都能信服的乾淨、高效、公開的方式去解決困局,那就是我們今天要說的資訊化。

    資訊化:釘子戶們的“窮途末路”

    徵收拆遷資訊化一直是近年來國家大力倡導的政策方針,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和黨的十八大報告更是將城鎮化比例和質量作為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戰略,這也就意味著徵收拆遷資訊化將不可避免的成為今後市縣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

    以業內最具知名度的徵收拆遷資訊化產品——科睿哲徵收(拆遷)資訊管理系統為例,它以徵收拆遷資料為核心,將徵收拆遷中所包含的徵收管理、房源管理以及資料統計、政策法律法規釋出等功能整合於一個平臺,做到從前期的審批、調查摸底、方案擬定到後期的搖號分配、安置撥款都可以在線上解決。

    徵收拆遷資訊化的效果可謂是立竿見影,2016年,科睿哲投入了市南老城區的徵收拆遷工作中,以網際網路+的方式,將徵收拆遷線下工作轉移到了線上,實現了徵收拆遷的資訊化。所有的資料、檔案、流程在資訊化模式下,明確而精準,避免了以往因為人為“不作為”產生的矛盾和衝突。

    整個工作流程收穫了普通老百姓的稱讚,相關部門人員的工作推行也異常的順暢,兩者在信任共生的環境,實現了良性的迴圈。

    優勢突出,資訊化帶來的新未來

    科睿哲之所以能夠一下子就終結以往的種種徵收拆遷產生的問題,還是在於它資訊化本身特性和邏輯足夠優秀。

    各地徵收要實現房屋資訊化,首先對整個徵收流程進行統一梳理,整個流程實現了規範化,就能最大限度系統風險,儘可能的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和衝突;同時資訊化也讓徵收拆遷工作的效率實現了質的提高,補償金預算、產權置換、搖號選房等以往反覆易出錯的工作都由系統來完成,部門領導得以總覽全域性,第一時間獲得第一手資料,從而為科學決策打下基礎;而整個徵收拆遷工作的透明、易監管,保證了整個專案有序、高效、公正的推進,大力的推動政府公信度的建立,讓和諧徵收不再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

    徵收拆遷歷經了三十年漫長的野蠻生長,直到今天的資訊化我們才看見一箇舊時代終結的曙光。我們期待著像是科睿哲這樣成熟、實用、規範的資訊化軟體儘快得以推廣,讓整個徵收拆遷大環境煥然一新。

  • 19 # 小白點評

    關於這個問題,到沒有對錯之分。作為拆遷戶來說,房子是我的,我如何處置都無可厚非。

    對於政府來說,統一的規劃,需要每個獨立個體來配合,給於一些合理的補償,儘量讓每個拆遷戶感覺沒有什麼經濟損失、個人也被很好的尊重了!

    在具體實施中,最大的問題還是利益的平衡點無法有一種公式的方法找到!導致雙方予盾激化,以致釘子戶現象的出現。

    政府政策執行人員以通知、命令的形式粗暴對待個人,認為是上面下達的命令,補償也是按規定來了,於法有依,誰也不能違抗,甚至任意踐踏私人財產,更嚴重的會有政府外閒雜人的參與、威脅、暴力等惡劣行為,使本來好事變成了壞事,為民變成了害民,政府整體的公信力和形象受損!

    作為拆遷戶來說,財產是我自己的,處置權在我手裡,一旦感覺拆遷過程,受到不公正待遇、經濟上受到了損失,也必然會導致對抗的心理和行為。當然,也不排除個別人漫天要價,不符合實際行為。

    這是新時期所產生的新的問題,法律法規針對這樣的新問題的處理規定相對滯後,但隨著這樣問題常規化,法律一定會給出一些合理規定,來權衡和消除政府和人民之間的利益予盾。

    當然,還會有新的問題出現,但是"釘子戶"的現象會越來越少的。

  • 20 # 陳立明626

    抗美援朝時有句話叫保家衛國。國家利益要維護,家庭利益也要捍衛,為自己家的利益為什麼叫釘子戶呢?外中國人侵略中國,佔我彊土要打出去。自己的利益自己不捍衛,指誰呢?指國聯,聯合國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老虎常夜間行走潮溼陰暗山林,卻幾乎沒有得風溼的先例,是因為它們有抗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