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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創無限潛能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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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葉檀兒
不同人對在一起的定義可能不同,不過我覺得兩個人互表心意就算在一起了。兩個互相喜歡,互相愛慕,且彼此都向對方表明了心意,這樣都不算在一起,那怎樣才算呢?
哈哈,想想當初我和我男朋友也是互表心意之後,然後就算在一起了。還記得當初我們才認識一個月,一共就見過一次面,然後就互表心意在一起了。我們是5.1號第一次見面,然後期間1個月斷斷續續地在網上聊天或打電話。我依稀記得那是5.31號凌晨之後他給我打電話表白,說了好多好多,我當時有點兒不知所措,雖然心裡也是喜歡他的,但還是沒辦法一下子就接受。31號那天我想了一天,也糾結了一天,後來出其不意地也給他來了個表白。
以下是表白內容,哈哈,讓你們看看當時的小姐姐是多麼的勇敢。
好吧,你贏了,小哥哥,我承認小姐姐對小哥哥也是有感覺的,只一面,小哥哥那會笑的眼睛和那會挑動的眉毛還有壞壞的笑容就刻在了小姐姐的心裡,小姐姐有想過和小哥哥在一起會怎樣,可當小哥哥真正提起時,小姐姐突然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小姐姐有時不會想太多,有時又會在乎很多,小姐姐其實是有點兒初戀情節的,想到小哥哥和小哥哥曾經的她,我大概是會吃醋的吧,但又想不管談沒談過誰又沒有個曾經呢,所以會釋懷一點點兒吧。還有小哥哥說小哥哥自己沒心沒肺,有點兒孩子氣,其實小姐姐也想做個永遠長不大的孩子,可但是咱倆都長不大好麼,,,。。。所以小姐姐會想我們會不會有以後,,,所以一直以來小姐姐很難開始一段感情。。。現在小姐姐決定可但是但可是小姐姐都不管了,然後明天小姐姐和小哥哥一起過六一可好?哈哈,幸福來得是不是太突然了,,,。。。
嗯呢,遇上互相喜歡的人不容易,既然都互相表明心意了,那就好好在一起吧,在此恭喜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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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傻強大飛
首先我並不認為兩個人互表心意是在一起的一種暗示。同事之間,朋友之間,閨蜜之間,戰友之間,隊友之間太多的這種關係都可以互表心意。而且現在社會人們的情感也越來越豐富,也越來越能直接表達自己的意願。所以如果兩個人真心喜歡的話,就直接可以表白,說不用再透過這種暗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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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兩個互表心意不算在一起。在一起的定義是什麼?這樣說吧,你們倆談戀愛,同居過,自然戀愛上床擁有對方,在一起半年,多,男方帶你去見過他父母,家庭成員,身邊的好哥們兒,女方帶你去見過她父母,家庭成員,好姐妹什麼的,這樣才算在一起,不是互表心意就算在一起了,因為現在社會現狀浮躁,思想開放,激情上床後,都跟沒事兒人一樣似的,事後都還裝著誰也不認識誰,陌生人一樣,所以說,互表心意不算在一起,只有都融入對方生活中,朋友,同事,親人,見過,都是共同的,這才算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