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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我父親發生車禍,他騎電動車過馬路被撞到,情況非常嚴重,拉到醫院後先後動了兩次開顱手術,又住院兩個多月,花費了二十多萬元,對方保險公司只給出了1.8萬元醫藥費,家裡實在是沒錢治療只能無奈選擇出院,回家後兩個月多一點人就去世了,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辦?能起訴司機坐牢加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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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天和Tommy

    你都主責了,還要告到人家坐牢就有點過分了。不過,告保險公司和對方還是可以的。不過,司法程式太複雜,而且保險也不是省油的燈。個人覺得算了,逝者已矣。安心過好未來的生活。

  • 2 # 一枝獨秀比翼飛

    其實像這種發生車禍的,你在醫院可以問下有沒有道路求助基金這一項,因為這個是車禍針對家庭負擔不起的一個求助,這是個政府專案,可以在網上看看

  • 3 # 1擋汽車

    這起交通事故,你方主責,對方次責。對方保險公司給出了1.8萬元的醫藥費後,沒了後續,出院不久後離世,首先對你的遭遇表示遺憾。

    對方保險公司給了你方1.8萬元醫藥費,主要的原因,就是對方只購買了交強險。目前,交強險的醫療費賠償限額,就是1.8萬元。交強險在去年實行了改革,上調了保額,在2020年9月19日0時以後發生的交通事故,在交強險賠償責任範圍內的,無論是老保單還是新保險,都按新的賠償標準執行,之前的醫療費賠償限額,只有1萬元。

    交強險的賠償,不分主次責任,只要發生了有責侵害,就賠,所以直接賠了1.8萬元的費用。至於20多萬的醫療費用,則是由商業保險來賠。現在的情況是,對方顯然沒有購買商業保險。所以超出1.8萬元的部分,你們按照各自的責任來承擔。假設金額是21.8萬元,交強險賠了1.8萬,剩下的20元,你們根據各自的責任比例來分,當然再怎麼分,肯定是你出大頭,對方出小頭。比如對方責任30%,那就是出6萬。

    至於出院後,兩個多月離世,這個是要去做司法鑑定的,要證明死亡與交通事故存在因果關係,如果能確定因果關係,那麼交強險,還有18萬元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當然並不是說就賠18萬,而是說最多賠18萬,具體是要經過計算的,假如計算後,就是10萬,那就賠10萬,如果計算後,是28萬,那還是賠18萬。

    如果計算是28萬,又應該怎麼辦呢,首先交強險賠18萬,還有餘下的10萬,你們按責任比例來劃分。死亡賠償金主要看收入水平和年齡。

    至於要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說坐牢什麼的,那就是想太多了,此事交通事故中,是你方的主責。要是負次要責任還要坐牢,那就真的是沒天理了,說句良心話,發生死亡事故,是你方倒黴,其實更倒黴的是對方。

    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開車一定要小心謹慎,不能只購買交強險上路,風險太大,第三者是有必要的,根據風險程度和當地經濟發展情況,購買足額的保險,最起碼是100萬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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