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16年10月份確定戀愛關係,當時正在讀研,最後一個學期,12月份來到合肥工作,當時合肥房價已經漲的很高了,女朋友一直吵著要買房,不然就分手,17年年後去合肥看房,後來看中一個首付要46萬的房子,當時家裡加上我的工資湊了41萬,女朋友用自己3年的存款儲蓄3萬,加上借她舅2萬(基本都是以後我們一起還),女朋友一直找我吵,說我用了她的3萬去買房,不給彩禮,還用了她的錢,平時我因為要湊首付款和結婚的錢,平時過節什麼的給的紅包也少,幾十,幾十的給,不超過三位數,因為我工資要節約起來付首付,和結婚用,難道用了她3萬入首付也是有錯的?男人結婚沒有給彩禮,還用了女生工資去付首付買房也是不行的嗎?ps結婚只給了酒水錢6000,沒有給彩禮,三金給了30000,大家評論下,我們這麼做真的是對不起女方家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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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夢醒方如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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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眼看不穿
怎麼說呢?
首先,你在情緒上已經有一種先入為主的觀念了,什麼觀念呢?
你對得起女方家庭了。
畢竟首付的41萬是你家裡湊出來的,現在合肥房價一直居高不下,41萬對你的家庭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負擔,而感情到了,男女雙方既然考慮結婚,就應該願意共同分擔一下,而且是小部分的分攤(3萬元)。
彩禮的事情,其實看雙方談判了,結婚就是一場買賣,買賣就要談判,談的好都好說,談不好就難說了,談到心悅誠服,給足了面子,有沒有彩禮其實一樣,這個錢如果是借款,到時候還是你們小夫妻兩個還。
其次,你們的感情真的到了那個份上了嗎?
現在的人們結婚,有的時候不一定是感情到了,更多的可能是價值到了,其實還是以金錢作為衡量標準。
女方父母希自己子女有一個窩,可以少受苦,最好能夠吃穿不愁,想上班就上班,想創業就創業,就算在家裡待著都能夠快快樂樂的。而做到這些的基礎就是男方家庭環境比較的優秀。
而男方家裡人不是這樣考慮的,男方家裡人都希望這個女的懂事、孝順,能夠也願意為男子付出,能賺錢是其次,首先要會省錢,比如說彩禮錢,能少就少,這樣男方才有面子,最好不花錢就能娶媳婦,那樣的男孩在家裡附近一片都屬於有出息型別的。
這就催生矛盾……
所以也就是說,最終問題會回到金錢上面來,不是對不對得起的問題,而是你有沒有讓對方感覺到有面子的問題。
要解決這個問題,你就要讓女方感覺到你的未來價值,讓女方感覺到嫁給你不會虧本,無論是在感情上還是在未來經濟能力上。
其實嫁給你對她來說也是一種投資,她也是在拿自己的前途和未來投資,所以啊,你不要感覺對方是不是有一點胡攪蠻餐啊之類的,你要讓對方感覺到她的付出一切都是值得的,這樣才行!
沒有錯 但是買不起打擾時候你就應該跟女朋友說 跟女朋友商量 能不能用他的錢啊 不能理解你的話 這個女朋友要她回家也會是個負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