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恰遇春節返鄉潮不滿火車無座,一律師口出狂言稱:“賤民返鄉潮”“和賤民同伍”。廣東省律協認為該律師發表不當言論,影響了律師行業形象,為此對其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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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扣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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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ony看世界
我只想知道這個垃圾律師的名字,僅僅是譴責處分是不夠的,應該向廣東省律協要求吊銷這個垃圾律師的執業執照,並且要求在全國律協發出通報,嚴肅行業操守和職業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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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讓你一笑有多難
不算什麼大事,我這個賤民不想評價律師,只說說當前形式。
律師有這樣的想法,完完全全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階級大差距讓人與人分出了369等,這都不算事,這是五千年曆史遺留問題,拿出來說簡直沒有必要。
說明網路“公知精英”出現頻率最高的金融和律師群體,對西方世界的嚮往是發自內心的真誠,毫不作偽。
你看,中國早在雍正時期,就已經廢除“賤民”這個概念了,賤民是什麼?是“不可接觸者”,以最大的敏珠國家印度的數量規模最為龐大,他們被限定不能接觸高種姓,不能從事高階工作,因條件限制,一般也無法接受教育。
相信那位律師一定很氣憤,氣憤自己沒有生活在印度,這樣他就可以與他眼中的“賤民”們區分開,享受自己“高階法律知識分子精英”的特權和優越感,在他乘坐的火車裡肯定不能有低等級的人出現,完美保障他的出行體驗。
只是,唯一需要解決的問題是,王大律師萬一投胎的印度,成了賤民或者首陀羅,接受不了高貴的法律教育怎麼辦?那時候可就不僅僅是站一會的問題了!
漢兒學做胡兒語,卻向城頭罵漢兒
古往今來,異曲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