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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小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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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萌呀小洛奇
彩禮一定得要,現在很多嫁女兒的父母說不會花孩子錢的,一般彩禮都會由女方帶回,彩禮只是男方的一個態度,不是買媳婦,一定要讓他家裡知道娶媳婦不容易,如果女方要的過多那就另外說了,如果不多,男方家沒錢還不願出去借,那就是態度問題了,結婚都不會去讓步的人,這種家庭這種男人不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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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騎牛看熊
2018年最經典的一起關於彩禮的法律案件,男女雙方認識不到1個月,男方向女方提出結婚,雙方開心的答應後,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結果在約定好黃道吉日拿結婚證的前一天,他們去房產中心辦理了相關手續,第二天去拿證時女方怎麼也聯絡不上。事後過了1個月,女方打電話說了一堆理由,就是不想結婚,但是要想把自己的名字“去掉”,必須給她幾十萬元“補償”,這件事情最終被告上了法庭。然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最終這件事情進入了持久戰,而這一切就是因為彩禮導致的詐騙行為,男方一切看上去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婚禮程式,最終卻是追悔莫及。
女生該不該因為彩禮而分手,這個涉及到的方面太多了,不好一次性給個結論。但我覺得,這事情無非涉及以下幾個方面。1、雙方家長。根據題主的問題,女方家長不管出於什麼考慮,既然提出了要彩禮,那麼男方應該予以尊重,並透過積極協商的方式前期就定個“價”,先說好,防止以後扯皮,並且定了以後就不要再拿這說事了。2、兩人之間的事情。這個需要男女雙方積極溝通,如果男方家庭條件有限,更要好好協商,其實對於大多數中國家庭來講,女方無非想讓男方表示一下誠意,對於一個辛辛苦苦養了半輩子的閨女嫁即將給一個剛認識不久男人的女方家庭來講,能讓其放心的無非是物質條件有保障,男方疼她愛她。那麼,男方積極主動的協商無疑是負責任的表現。既然兩人相愛,就要共同努力,把這事情處理好,不要因為這個事情影響兩個大家的關係。3、旁人怎麼看。其實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我們都知道,婚禮很大程度上是做給別人看的,因為華人最講究臉面,彩禮越多越能說明女兒嫁了個好人家,起碼物質充足,這樣女方家庭也顯得有臉面。如果女方當地習俗是要收彩禮的,那男方其實要滿足這個要求,哪怕是兩家協商好湊一湊或者臨時借錢充一充,也是應該的。據我瞭解,很多彩禮和女方的嫁妝禮其實最後都是給了新婚燕爾的,家長很少自己拿起來,因為都是獨生子女,都是為了孩子們能幸福美滿。其實,彩禮這個事情真的需要雙方家長積極溝通,如果大家都為了孩子好,把話說開,事情擺開,沒有什麼是協商不了的。作為當事人的男生和女生一定要統一口徑,作為當事方主持協調,切勿各站一方,那樣只能越來越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