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炎焙焙

    有理不在聲高,有理走遍天下的俗語,一般人都是知道的!但對於一些無禮或無理的人,打罵卻萬萬不能!理握在自己手裡時,根本不用理會對方是何態度!如果因為自己有理,而去打罵無禮和無理的人,那麼有理也是沒理了!講道理,講法律,講規則才是真正的有理!而不是有理就能打人罵人欺負人,那麼理就不是真正的理了!而是任性的理!自私的理!講理的人和不講理的人發生糾紛時,其實往往吃虧的都是講理的人!雖然我也看那種不講理的人可恨,有時也帶著那麼一種希望有人揍他一頓的幸災樂禍的私心,但是,我還是會讓理字,先擺在首位!因為,如果我也用拳頭去講理的時候,理就變了味道了!那叫報復,叫傷害,叫持強凌弱!哪裡還有理的影子呢?所以,無禮也好,無理也好,事不大,不必爭論!事若大,法律自會公斷!使用暴力,武力去解決糾紛,就是一件沒道理的事!所以,君子動口莫動手!

  • 2 # 吉祥72207861

    謝邀: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就該被人打罵?大家說對不對?為什麼?我的回答是無理不該被人打罵!為什麼呢?新中國成立時憲法上就有打人罵人犯法這一條。你都說了有理走遍天下,就不該對無理者進行打罵,要講事實擺道理,教育人是目的。毛主席也多次教導過我們要以理服人,不要以力服人!

  • 3 # rockerfell

    華人處事喜歡中庸,萬事有一個度。有理有節,任何事都要站在雙方的立場上去考慮問題,得禮不繞人是不值得提倡的。

  • 4 # 午夜星空32714212

    當然不對,所謂有理,是你在該事件中是正確的,沒有過錯的。同時對方是有過錯的。對方的過錯分性質,後果的嚴重程度,給無過錯方造成多的的損失。從而透過協商或法律途徑合理解決。這是理性的做法,是對雙方都有利的。反之,採取暴力手段,侵犯對方人權。不但不能解決問題,還會使問題擴大化,複雜化。同時,打人是犯法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造成傷害,要給對方賠償。所以,在不冷靜的情況下做出傻事,是事與願違的。本想教訓對方,但卻教訓了自己。是得不償失的。我們要保護自己,維護自身的權力,就要懂法,守法。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所以不是“有理走遍天下”,而是“守法走遍天下”。講的不對還請多提意見。謝謝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被世間偏愛是怎樣的一種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