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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沐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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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達州人
實際分為兩種情況。
普通刑事犯罪,沒有牽涉的家屬無罪。也不會給予什麼處分。
特殊犯罪,比如涉及嚴重的政治犯罪,家屬會給予流放。
舉例:石介。死後被夏悚誣陷偽死,逃去遼國借兵廢帝。預備開棺驗屍,諸多同僚宗族數百人擔保確實已死才免除,但家中子弟安排鄰州編管兩年(官方監督勞動),無人打理可憐的家庭產業,妻兒幾乎餓死,朋友富弼、韓琦幫助買田撫養才倖免。
流放的刑罰一般達不到連坐的程度,所以犯人的家屬並不會受到什麼責罰。可是如果犯人在流放途中逃走,那他的家人就要連坐受罰。
看過《水滸傳》的朋友應該都有這麼一個印象,就是梁山好漢裡面的很多位都受到過發配的刑罰。像林沖發配滄州,武松發配孟州,宋江發配江州等。
那發配是一種什麼刑罰呢?
發配即流配,就是把有罪之人押送到邊遠地區服勞役。犯人多是一些罪行很重,但還夠不上死刑,或者夠了死刑,但皇帝為了顯示自己的寬仁而對其從輕發落了。
宋代之前,比如隋唐時期,流刑還是有期限的,一般為六年左右,唐後期也曾增加到七到十年,只有很少的屬於政治性罪犯的人被處以長流,也就是無限期的流放。
但到了宋朝,情況就不一樣了,流刑的刑責力度明顯加大了。流刑不僅適用於重罪,還被用於一般的犯罪,而且在主刑之外還增加了杖、刺等附加刑罰,就是在流放之前還要施以杖刑和黥刑,也就是要挨板子和在臉上刺字。
而最要命的是,流刑的時間由有期變成了無期,也就是一旦被處以流刑那就終身都回不了家了,即使遇見皇帝恩赦,也只是從環境差的地方轉到好一點的地方而已,說句現代話,要想重返社會是不可能了。也難怪宋江等人會被逼上梁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