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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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空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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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侃房聊財商
我覺得不靠譜!至少是有貓膩。
開發商會拿土地抵押給銀行拿開發貸,這個是常規操作,沒有什麼特殊的。
但銀行也只是拿土地使用證進行抵押登記,完全不需要拿走,除非是對這家開發商極其不信任。
而且,即使壓在了銀行,他們也應該有影印件,或者從土儲中心的網站上能夠查到交易資訊,他們也是要對外公開的。
建議自己去政府網站上查詢一下相應的土地交易資訊,很好查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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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谷財譚
這事相當地不正常。
即使土地抵押給銀行,土地證也會有影印件。另外銀行也不會保管抵押客戶的土地證原件,銀行只會保留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手續後,土管部門做出來的土地抵押他項權證。
這種樓盤,一種可能我估計就是所謂的“小產權房”。即土地屬於集體土地,前幾年有些商人看到集體土地地價便宜,開發房產有利可圖,因此違規開發房產。這些房產的價格很便宜,其問題就是無法辦理土地使用權分割,因此業主也就無法辦理房產證。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開發商沒有付清土地款。有些地方為了吸引開發商,允許土地款分批付清,但是不會給土地證原件,一定要等付清後才給土地證。這期間,需要辦理的證件,例如題主所說的四證,政府會配合辦理。
關於上面兩種可能 ,很容易分別。只要檢視政府網站上公佈的土地成交資訊就可以了。按照規定,土地必須公開掛牌,如果查不到資訊,就是前一種情況,如果能查到,就是後一種情況。相對來說,後一種對業主的保障程度高一些。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理論上銀行不需要押國土證,少數的如公積金中心的貸款因為涉及第三方擔保機構,可能會要求押兩證。不動產登記之前,如果開發商辦理了土地出讓金及增值稅清算應該會辦理國土證。不動產登記之後,已經無法辦理國土使用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