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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袁聊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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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鄉村三妹兒
我覺得談戀愛的時候如果對方花了十萬塊錢。分手的時候肯定是要不回來的。因為談戀愛的時候能不停的花對方的錢也說明了這個人的品德!我覺得不管是談戀愛還是結婚後。都要自己經濟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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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吖菜
作為一個女生,我說說我的想法,
如果那個女生是真的愛你的話不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花你這麼多錢,能花你這麼多錢的說明她是另有目的,真正喜歡你的會為你著想,因為男人賺錢不容易,會心疼你。就算她花錢大手大腳,也會花自己賺的錢,而不是你的錢。所以在我看來,你給她花出去的錢99%是要不回來了,不管是你自願贈予還是以結婚為目的買的東西,就演算法律上規定彩禮可以要回來,實際操作也沒那麼簡單。
我給你分享我一個朋友的例子,她剛畢業那會在廣州做室內設計實習,一個月才1500,在除去房租日常開銷基本沒剩,連買衣服的錢都沒有,那時候交了個男朋友,也沒向他要過一分錢,後來租房進小偷,電腦被偷,那時候還沒發工資,就自己跟別人借錢買電腦再還,男朋友一點都不知情。後來她換了銷售的工作,結婚後靠自己的奮鬥在廣州買了套房,一輛車,基本上都是自己賺來的錢,老公賺的少,也出的少,每當過年過節會買很多東西給她家公家婆,她老公都把她視為寶貝,也很心疼她。每當我問她為什麼這麼拼命,有個老公不是用來依靠的嗎?她總會說:“老公賺錢也很辛苦,有花他的錢也很心疼,還不如花自己的錢來的快活。我現在還能賺,等我不能賺再花他的。”
以上分享的女生只是特例,她比較自立,她花錢也是很大手腳,也不是說沒花過男方的錢,她只會在一些特定的時候花過,而不會一直依賴男方給錢花,也是為了男方著想,因為愛他就會心疼他。
所以這位題主給這個女生花出去的錢一般要不回來,兩個人自由戀愛所進行的一切消費也不受國家保護,一些象徵性的禮金等結婚消費或許可以透過法律手段解決,但能全部退回的機率微乎其微,畢竟現在利用結婚騙彩禮的人太多了,除非那個女的良心發現自願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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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浪地球1998
才三個月就花了那麼多錢?你也挺厲害的。這樣的女人我們無法評價,因為想不明白為什麼。 我和老公交往3個月的時候,大家都在搶著付錢,沒有誰會想著花別人的錢!那樣女人的世界,平常人不懂,只有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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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獨自漂泊157195254
可以起訴要回,保留好證據,她有可能涉嫌詐騙了,法院起訴可能她要付出代價,(坐牢),我起訴贏了。只能幫她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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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上十萬塊,去談一場三個月的戀愛,看來不是土豪,就是富二代。這樣的做法確實很有派。這錢不用要了,權當為女方獻了一份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