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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秦血漢骨

    一、在農業方面,春秋時期主要實行井田制,把田地分成等量的小塊,這是為了便於徵稅,不過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和貴族,農民只有使用權,各家共耕。農具也多以木製為主,少量石制農具為輔,由於生產力過於低下,耕作需要輪休。

    但是到了戰國時期,井田制瓦解,田地不再各家共耕,耕地分給農民,但農民同樣沒有所有權,交完稅剩餘的就是自己的,可以多勞多得。農具雖然仍然木製為主,但鐵質農具開始大規模出現,青銅工具也開始多樣化。人們學會了施肥和灌溉技術,雖然很原始,但是大幅提高了農業產量。

    二、在手工和商業方面,春秋時期分為民間和官府兩類,民間主要是作為家庭副業的紡織,和民間的相互交易,而官府各方面規模要大的多,主要生產攻城裝置和後期出現的冶金業,在大的城內,由官府設立了市,但主要以物易物,布和帛起到一定的貨幣作用,直到春秋末年才出現一些金屬鑄幣。

    戰國時期,金屬鑄造有了很大發展,開始生產鐵製品和大量銅製品,鑄幣也是大量出現,民間紡織業也有了長足發展,已經出現了紡織機和刺繡。此外,得到發展的還有漆器、陶器和金銀玉石等領域。一些大商人的出現使商人開始具有獨立經濟地位,這和春秋時期商人隸屬於官府有很大不同。但是到了戰國後期,一些不法商人的出現使各國開始對商人打壓,所以有了呂不韋散盡家財投資政治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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