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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下足球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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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綠茵守望者
題主說“的國家聯賽盃”,指的是球員以各自所在的聯賽為單位組隊,分別代表各自聯賽參加對抗賽,有點“全明星賽”的意思,這對於當今足壇來說,是很不現實的。
NBA所有球隊跟球員都來自於同一個聯盟,要搞什麼“全明星賽”,可行性會比足球明星賽更高。而足球不一樣了,各個聯賽的聯盟之間互不隸屬,歐足聯跟國際足聯除了有限的“國際比賽日”以外,也無法單方面給各個聯賽強行再增加一個賽事去徵召球員。
而且現在球隊和球員每個賽季的賽事已經很密集了,一年到頭豪門球員要踢個大幾十場球賽,壓根沒有多少休息的機會,一些足球從業者甚至認為球員有必要減負,比如說聯合會杯就因此減少了舉辦頻率,而歐冠也砍掉了“第二階段小組賽”的賽程。
如果要給球員增加賽事,容易引發球員和球隊的牴觸心理,要麼不參賽參賽,如果就參賽跟應付熱身賽一樣,那“國家聯賽盃”的意義就不大。哪怕有贊助商願意支付高昂獎金,但不同的球員和球隊也有不同的贊助商,你要強行搞商業全明星賽也沒那麼容易,畢竟國際足聯歐足聯和各俱樂部都已經各讓一步了。
現在對球員來說已經很多比賽了。如果按樓主的意思首先是選該國家聯賽的人員比較困難,還要臨時邀請一個主教練帶這種臨時隊伍,如果沒有高額的獎金和榮譽基本上沒有球員會願意參加的。還有以各國聯賽的情況看,英超和西甲的聯賽水平比其他聯賽高出較多。基本上按樓主的想法這個很難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