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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湖夜雨

    其實細細分析楊志殺死牛二這一情節,雖然牛二無理取鬧,胡攪蠻纏的行為非常可惡,但是楊志的處理也是很有不當之處,就按我們現在的法律規定來說,牛二的行為雖然屬於典型的尋釁滋事,但牛二並沒有嚴重威脅到楊志的生命安全。牛二也沒有手執兇器,對楊志進行攻擊,而楊志卻在牛二對他進行推搡的過程中,拔出寶刀,刺向牛二的咽喉,致使牛二當場身死,明顯屬於防衛過當的範圍。《水滸》一書中,官府判楊志:“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這樣的刑罰,大體還是比較適當的。

    其實楊志當時應該有多種選擇,第一,可以選擇躲開牛二,不和他繼續理論,從牛二的穿戴和長相,就應該識別出他是一個潑皮無賴,根本也沒有花重金買寶刀的實力,不值得多和他費唾沫;其次,楊志做為軍官出身,是身強力壯的好漢,完全可以不借用寶刀,直接用拳腳將牛二打個鼻青臉腫,教訓一番,在古代,一般沒有所謂的傷害罪,只要不是打死人的人命案,官府根本不過問,就算楊志將牛二打斷手腳,也不會惹上官司。

    但楊志是個脾氣暴躁的人,加上剛失陷了花石綱,遭到高俅斥罵,被開除公職,炒了魷魚,勒令捲鋪蓋滾出殿帥府,那一肚子鳥氣正沒發洩處,恰巧碰上牛二這個無賴來惹他,於是一時失去理智,殺死了牛二。楊志是個情商比較低的人,好多事都壞在他的暴躁脾氣上,後來梁中書抬舉他,讓他押送生辰綱去東京,結果他一路上鞭撻士卒,又和老都管頂牛,造成上下異心,給吳用他們鑽了空子,這都是楊志的性格缺陷。

  • 2 # 清逸塵埃

    最合理的方法應該是按住暴打一頓,不服就按住再暴打一頓,不取潑皮性命也總有打服的那一刻。可憐青面獸,一身睥睨天下的武藝終按捺不住那絲魔鬼衝動,有道是身懷利器殺心自起。就算換了是我,若腰間有槍,遇上此等無賴也難免不會掏出槍來指上他的腦袋,他若敢“你有種開槍啊”,十有八九我會開的。別說什麼理智和忍讓,此時此刻怒從心起惡向膽邊,男兒的血性彰顯無疑。所以,國家嚴禁民間私藏槍支炸藥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是有其正面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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