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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紫砂泥的傳人

    紫砂壺千年不腐,就怕一次叮噹磕碰,這也是其價值體現的一個方面。這種悲劇發生在壺主人日常使用中,自然考驗的是壺主人的心智與擔當;若是好友拜訪,茶敘之際失手,當事者又該如何對待呢?鄙人玩壺日久,所見所聞者眾,但卻有三種不同的後事處理,權且分之為上、中、下三品,以供尚未經歷的壺友閱者品味:下者:此當事者因不瞭解紫砂,訪友偶見奪目可愛,隨手抓起放下之際,手上不知輕重而直接墩掉壺底。因不知其價值故而在賠償上未達成共識,爭執不下隨手甩了幾張毛爺爺拂袖而去。可想而知自然是不歡而散,交情也因此斷絕,丟了壺又丟了人。中者:雙方都是壺圈中人,一時不慎脫手而壺毀,簡化處理,按照壺主人所說的原價,當即賠付告辭而走人......想必再相見也是尷尬。

    上者:壺毀,當事者一而再,再而三道歉,並反覆徵求壺主人的意見,畢竟是同好老友,壺主人也未強人所難;當事者當即手書壺毀的詳情,並承諾當盡其力妥善處理。小心包好殘器,抱歉而退走。兩三月後:殘壺找人妥善金善,並按照底款覓得相同作者的紫砂壺一把,買來一併親自上門當面賠償。

    毀壺之事既然已經發生,再追究也是枉然,對於旁觀者來說,更重要的是要明白事前與事後該當如何:事前要牢記壺不過手,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事後無論如何,破壺也難以重圓,而後事所為重在勇於擔當,正於做人;不要因為一把紫砂壺而失去了情分與友人,物為身外,君子當有所為而有所不為!

  • 2 # monkeyhou1

    遇到這樣的事情,已經傷情敗興了,務必要有智有品,能把壞事變成好事才是關鍵,這就務必要重人而非壺。作為當事方要勇於承擔並深思教訓,這就是為什麼行規「壺不過手」的本因所在;並深刻反思賞鑑力的首要在於目力所及,即便上手也要學會如何拿得起放得下,執壺也有大學問,也有規律,違反了必然會被教訓。說得好莫若做得好,所做必源於心智,重友情重人事,所行必盡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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