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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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授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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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浩瀚星空206249678
父母給子女在婚後買房,女方父母買房可能想的是給女兒有個保障在需要私人空間的時候自己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港灣。這方面的錢財要留有買房的票據和單據。以及錄段影片表明是自己贈與自己的孩子的。男方買房可能是結婚需要買的。這個自然也是男方父母買的贈與自己孩子的。也會有各種單據。買房出錢的是大面額會有銀行流水。也可以去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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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京律師鍾延成
江蘇永衡昭輝律師事務所鍾延成律師:主要還是對出資性質的舉證和認定,父母主張債務的,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否則應當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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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劉娜律師
中國的父母很無私,結婚出資支援,幫忙帶孩子,忙忙碌碌任勞任怨,總是希望子女過的幸福,過的舒心。結婚需要購房,面對年輕的子女有的剛參加工作,面對高額的房價特別像北上廣等一線城市,房價高的離譜,於是,父母傾其所有資助子女。
但是根據父母出資時間、目的的不同出資款的定性也不相同,需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婚後父母一方出全資並且該房屋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的名下,視為只對自己一方子女的贈與。
但是若婚後男方、女方父母均有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除非有特別約定外,該房屋為男女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如果離婚,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分割房屋。
二、婚後父母部分出資,現實生活中常常是出房屋首付款
若房屋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的名下,該房屋屬於其人財產,該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但是婚後還貸款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應給小夫妻一方進行補償。
若房屋登記在對方名下或者登記在小夫妻雙方名下,視為對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其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情況,若父母方主張出資是贈與或者是借款,均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首次明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財產;首次明確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也就是說,資金的流動要有可追溯性,婚後購房,父母出錢,出了多少錢,最好能透過銀行流水體現出來,不然私下的現金流動是無法追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