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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任分手已有3個月之久,當初為什麼分手呢,第一,她騙我好多次,我無法相信她,第二,她前男友找上門,第一句就跟我說你管管她她腳踏兩隻船,當然之後吵吵鬧鬧,又和好了,第三,就是給了我保證,她沒有做到,而我做的對不起她的也就只有,她的這些糟心事,我只是告訴她姐姐了,拉黑是她,前幾天解除拉黑也是她,但是我真的不想和她好了,我現在就想把我的東西要回來,求大神支個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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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萌小跳與嘟小鬧

    分手後禮物該如何處理,是繼續保留還是還給前任

    戀愛甜蜜期,不管多貴重只要喜歡就要送

    戀愛甜蜜期,一切都是美好,就是兩個人坐在那裡什麼都不說,什麼都不做,一起靜靜地發呆,感覺都是那麼甜蜜。心愛的她不管看上什麼只要在自己能力範圍以內,或是借些錢就能搞定的禮物,那就必須買,至於禮物如何處理,從未想過,畢竟當時想著愛情天長地久。可是玩玩沒想到情感的基礎已經破裂。信任一旦破裂,再想建立則難上加難,而且腳踏兩隻船,還沒結婚便開始這樣,那若結婚了只能綠油油。腳踏兩隻船也就是出軌這件事,不容原諒,原諒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因為她已經開始享受偷腥的刺激感。

    分手後禮物該如何處理

    禮物在送出去那一刻,其實已經和原主人沒有任何關係。至於該如何處理取決於對方。若對方覺得不喜歡,那麼丟掉送人或者還給你都是她的權利。若對方喜歡,那麼禮物留下來也是應該。不能說分手後禮物就該歸還,這就像結婚隨份子錢一樣,總不能你和朋友鬧彆扭,你就討回份子錢吧。若實在想要回,只能厚著臉皮去見對方,反正也分手了,至於是否給對方留下壞印象,已經不在你的考慮範圍之內。當著她朋友的面,提出歸還禮物。我相信她一定會礙於面子或厭惡你,直接將禮物摔給你。

    甜蜜期送出去的禮物,分手後要討回。其實送出去的東西已經和你沒關係,禮物不分貴賤,它代表的是當時那份感情。它的處理權已經在對方手中,至於是否歸還,那得看對方心情,小編建議既然送出去了,就不要往回要,分手就分的乾淨利落一些,即使你要回來能幹什麼,對你又有什麼好處呢,還不如就此別過,起碼最後也不會留下一個摳門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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