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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秦畔散人

    這個問題我從兩個方面來給你分析。

    一,主客觀方面!

    為什麼會遲到?是客觀原因?發生意外了?臨時交通管制了?還是有突發事情了?我覺得只要是合情合理的突發事情就應該坦誠告知,如果這個公司可以理解你最好,如果真的無法理解,那也是沒辦法的,人算不如天算!

    為什麼會遲到?是主觀原因?你根本就無所謂這份工作?還是覺得遲到是沒啥大不了的事?如果是自己主觀上就沒有重視,那麼做為一個連對自己都不負責任的人,你的人生將是非常可悲的!

    二,自身價值方面。

    你是這個企業需要的特殊人才,你的專業技能是這個企業急需的,而且你在這個領域非常厲害,這樣你遲到也沒關係,就算你讓這個企業把合同給你送到你家去籤,我覺得這個企業也不會有多大意見!

    你可有可無,你應聘的是誰都可以乾的工作,那你的遲到就意味著你可能要去找下一份工作了!

  • 2 # 康BOSS

    樓主好!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思考一個問題,面試官在面試中出這道題的用意是什麼?也即面試官想考查求職者什麼能力?

      其實本題在面試過程中出現,作為問題的本事來說,此問題並沒有一個固定的答案,也即沒有一個唯一正確的答案;作為面試官來說,此題並非題主必須要回答一個非常準確的答案,出題的本質是考察求職者的臨場應變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所以在回答問題前,先不要被這個表面問題所迷惑。筆者認為,如果遇到類似的問題,恰當回覆應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種:作為一個價值1億的合同訂單,如果自己作為負責人,遲到的問題是絕對避免不會發生的,如果距離客戶公司距離較為遠,會提前一天入駐客戶公司附近的酒店,提前檢查準備好相關合同資料,在正常預約時間之前半小時-1小時之前到達客戶公司,提前等待客戶。

      第二種:正常作為價值1億的合同,簽約合作人,本公司肯定不止樓主一個人,如果樓主確實無法在預約的時間趕赴客戶公司,第一時間告知公司其他簽約同事,請其他同事代為處理非主要事件,自己則儘快的趕赴客戶公司。當然在這個過程中,要學會區分自己是否是第一簽約責任人,準確來說,在現實的情況下,如此重大的簽約,樓主肯定會提前準備好相關的資料準備,避免出現遲到情況。

      第三種:早上8:00簽署價值1一個億的合同,在現實的商業合作中,此時間並非符合常理,所以出現遲到情況是根本不可能出現的。即使真的出現,這麼重大的合作,樓主一定會提前一天就入住客戶附近酒店,將嚴控此情況的發生,避免出現類似的錯誤情況。

      第四種:如果樓主作為簽約第一責任人,確實無法避免遲到的現象,第一時間通知其他同事應急,並且告知客戶原因,到達現場後先再次道歉,並作合理解釋,期待客戶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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