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到拳擊比賽把對手打的鼻血橫流,特別是重量級選手的比賽經常看到選手一臉痛苦的樣子。而且拳擊選手是不斷的高強度訓練,壓榨自己的潛能,對身體也不好。剛好我弟弟也在學習拳擊,拳擊比賽中,拳手重傷或者死亡,從法律的角度講需要付責任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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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石破天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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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採天之氣借地之力
沒有問題他們都買過保險的,就是在古代古時候約架也簽上生死簿的。不過我現在真看不了這種對抗的比賽,理念完全不同。他們的勝負心太重了,點到為止,以武績勝人的比賽方法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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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州禪武
運動員在規則內受傷,不用負法律責任。
《侵權行為法》中指出,“自甘冒險”指明知某具體危險狀態的存在,而甘願冒險為之,如明知他人無駕照或酒醉而搭乘其車。如何處理,有二種見解,英國法院認為原告自甘冒險時,被告並未違背其注意義務,不成立過失侵權行為。亦有認為被告主張原告自甘冒險的抗辯時,得除去過失侵權行為的效力。無論採取何者,其結果均屬相同,即原告不得請求過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在正規職業體育競技活動中,為了爭奪名次和榮譽,雙方職業運動員都必須全力以赴參與其中,沒有保留的參與體育競技,其運動的殘酷性和風險性高於業餘體育娛樂性質的運動。而參與職業體育運動的專業運動員長期遭遇突發狀況例如疾病、傷痛和突發意外,他們對於所參與體育運動的風險已經有了共識,並且都有應對風險的保護措施,比如適用專業護具、商業保險、行業內的醫療等措施。“自願承擔風險”的成立,要求受害者必須是知情的和自願的,是在此情況下放棄其法律上的權利。基於上述理由,可以在職業體育運動中適用“自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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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58763411059
拳擊比賽,出拳是按規責出拳或無意中違規擊打,對方受傷至傷亡由承辦方承擔。拳擊手是不負法律責任。我只知道此一點,更多請專家來回答。
雙方拳擊手經國家公證機構鑑定符合有關規則後比賽造成對方傷殘或致死亡,只要不違反臺上比賽規定意外造成就不用負責。因為雙方參與這項運動是確知有風險,該項運動是特殊運動,屬高強烈身體接觸擊打運動,有擊打必然造成傷殘或死亡,雙方已預知。高收入專案必然存在著高風險。所以拳擊比賽造成傷害不用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