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是一種道德的實踐的宗教,它雖具有高深的哲理,但卻是極注重於道德行為的實踐。一個佛教徒,必須要在日常生活行為中,隨時隨地努力去做好事,儘量避免一切過失,才能培養成完善的人格。
從佛教的觀點講,一個人起碼要實行五種道德:一、不殺生而仁愛;二、不偷盜而重義;三、不邪淫而有禮;四、不妄語而誠信;五、不飲酒而正智。 這五種都是做人應有的道德行為。
第一、為什麼我們要實行不殺生而仁愛呢?一般人最捨不得丟掉的東西是什麼?是吃的、穿的、住的嗎?是金錢、珠寶嗎?都不是。這些東西雖然可貴,但有時還可以毫不顧惜地拋棄了,唯有自己的生命,怎樣也捨不得丟掉!甚至割去了一隻手,或鋸去了一隻腳,犧牲了身體一部分,還是要求生命的存在。所以說,一般人最捨不得丟掉的東西,就是自己的生命。但是,我們愛惜自己寶貴的生命,也就應該愛惜別人寶貴的生命;我們不願別人傷害自己的生命,也就不應該去傷害別人的生命。這是理所當然的,所以佛教教人“不殺生”。
第二、為什麼我們要實行不偷盜而重義呢?我們知道,生命既是大家都認為最寶貴,最捨不得丟掉的東西,但是要維持這人人都認為寶貴的生命的存在,卻又不是簡單的。肚子餓了要吃飯,天氣冷了要穿衣,遮蔽風雨要屋子,日常生活需要各種東西,必須有這種種物質上的資給營養,生命才能夠繼續維持下去。所以,佛教把我們寶貴的生命,稱為“內命”;而把這些生命所需的物質財產叫做“外命”。因為從我們生活需要上說,這些物質財產,也就形成每個生命外在的一部分了;如果沒有它,那生命的存在,便會發生問題了。所以這些物財產,如果給人家偷拿了去,或者搶劫、侵佔、剝削了去,那麼直接間接地,就會威脅到生命的存在了。所以佛教教人不可傷害他人的“內命”——“不殺生”以後,接著又教人不可侵奪人家的“外命”——“不偷盜”。
一般來說,世間一切財物,都是各有主權的,主權的轉移,必須經過合法的手續,付予相當的代價,這種主權的保障,就是為要保護各人生存所必需的物資。假使一件東西,主權不屬於我,而我為了貪心的驅使,用非法的手段,去偷竊、騙取、或者強奪,不付代價,不費勞力地把它變為己有,那是多麼可恥的行為啊!如果所有的人都這樣做,那麼財物的主權,便沒有了保障,你侵我奪,社會就要紊亂了。所以我們必須尊重別人的主權,嚴守“不偷盜”的戒律。
我們能夠嚴守“不偷盜”的戒律,而戒絕一切欺騙等的不良習慣,就可以養成光明磊落,崇尚正義的胸襟。
佛教是一種道德的實踐的宗教,它雖具有高深的哲理,但卻是極注重於道德行為的實踐。一個佛教徒,必須要在日常生活行為中,隨時隨地努力去做好事,儘量避免一切過失,才能培養成完善的人格。
從佛教的觀點講,一個人起碼要實行五種道德:一、不殺生而仁愛;二、不偷盜而重義;三、不邪淫而有禮;四、不妄語而誠信;五、不飲酒而正智。 這五種都是做人應有的道德行為。
第一、為什麼我們要實行不殺生而仁愛呢?一般人最捨不得丟掉的東西是什麼?是吃的、穿的、住的嗎?是金錢、珠寶嗎?都不是。這些東西雖然可貴,但有時還可以毫不顧惜地拋棄了,唯有自己的生命,怎樣也捨不得丟掉!甚至割去了一隻手,或鋸去了一隻腳,犧牲了身體一部分,還是要求生命的存在。所以說,一般人最捨不得丟掉的東西,就是自己的生命。但是,我們愛惜自己寶貴的生命,也就應該愛惜別人寶貴的生命;我們不願別人傷害自己的生命,也就不應該去傷害別人的生命。這是理所當然的,所以佛教教人“不殺生”。
第二、為什麼我們要實行不偷盜而重義呢?我們知道,生命既是大家都認為最寶貴,最捨不得丟掉的東西,但是要維持這人人都認為寶貴的生命的存在,卻又不是簡單的。肚子餓了要吃飯,天氣冷了要穿衣,遮蔽風雨要屋子,日常生活需要各種東西,必須有這種種物質上的資給營養,生命才能夠繼續維持下去。所以,佛教把我們寶貴的生命,稱為“內命”;而把這些生命所需的物質財產叫做“外命”。因為從我們生活需要上說,這些物質財產,也就形成每個生命外在的一部分了;如果沒有它,那生命的存在,便會發生問題了。所以這些物財產,如果給人家偷拿了去,或者搶劫、侵佔、剝削了去,那麼直接間接地,就會威脅到生命的存在了。所以佛教教人不可傷害他人的“內命”——“不殺生”以後,接著又教人不可侵奪人家的“外命”——“不偷盜”。
一般來說,世間一切財物,都是各有主權的,主權的轉移,必須經過合法的手續,付予相當的代價,這種主權的保障,就是為要保護各人生存所必需的物資。假使一件東西,主權不屬於我,而我為了貪心的驅使,用非法的手段,去偷竊、騙取、或者強奪,不付代價,不費勞力地把它變為己有,那是多麼可恥的行為啊!如果所有的人都這樣做,那麼財物的主權,便沒有了保障,你侵我奪,社會就要紊亂了。所以我們必須尊重別人的主權,嚴守“不偷盜”的戒律。
我們能夠嚴守“不偷盜”的戒律,而戒絕一切欺騙等的不良習慣,就可以養成光明磊落,崇尚正義的胸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