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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哈哈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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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家排行老八
我覺得這個財產分配問題就看雙方自己來怎麼分配,一方帶孩子另一方就得給孩子的撫養費,做為孩子的父母有義務和責任共同撫養孩子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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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筱雅向前衝
離婚時給扶養孩子的一方多分一些財產,我覺得是應該的。每個婚姻的解除,最無辜的就是孩子了,孩子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父母卻可以影響孩子的一生,尤其是孩子還小的時候,根本理解不了為什麼爸爸媽媽要分開,為什麼我的家裡只有爸爸或則媽媽,為什麼不能像其他小朋友一樣和爸爸媽媽一起生活在一起。
扶養孩子的一方在離婚後就要付出更多的精力來照顧孩子,而且帶著孩子想再婚,相比於不帶孩子的一方要困難的多,甚至很多都會怕對孩子不好,選擇不再結婚,多一些財產對孩子也是有好處的,眾所周知,現在的孩子不比過去,衣食住行就不用說了,還有教育的投資也是不可忽視的,而這些都離不開一個最實際的錢,所以扶養孩子的一方適當多一些財產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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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象2504
離婚的財產分割與撫養子女不相關,財產是父母的。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可以協商,也可以法院判決。
同樣撫養孩子也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判。
如果對方不要孩子,我覺得可以爭取財產。那如果都想要孩子,我想應該也不會有爭取財產的想法,一切都是為了孩子嗎……兩個人離婚,打擊最大的是孩子,請你們把重點放在孩子身上,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