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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九天飛龍

    應當有保險,所有的建築工地都給員工上著,意外傷害保險。另外這個是吊起來,第一時間應當報給建築施工管理單位,也就是城鄉建設局。另外,還要依法,進行報警處理,警察是一定會出警的,傷情不重的情況下,然後你再去醫院進行治療,如果傷情重的話,一定要委託給工友報警,這樣你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如果你不報警,也不報給建設局,你只能認了,事後你再說這件事就說不清了。

  • 2 # 搬磚分專業

    從你的標題我大致猜測,老闆不算太壞。至少還墊付了醫療費用,那麼,可以心平氣和老闆溝通一次。講出你的訴求,首先,支付所有醫療費用。其次,賠償,其中包括誤工補償,營養餐飲補償,精神損失補償,所有費用不要想著獅子大開口,三萬是底線,五萬是老闆人好!

    當然,這個是根據受傷程度來決定。如果構成傷殘鑑定,還有諸多後遺症,那還是走法律程式吧,第一時間做好傷殘鑑定,造成此次事故地點、原因、和事故整個的詳細材料,整理成檔,目的只有一個,收集材料,把目標責任人指向工頭老闆。

  • 3 # SH我心依舊

    不管老闆是否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這都應該是工傷事故,有保險公司理賠。你可以透過報警留取證據,上法院起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4 # l湖湘客

    老闆只墊付了醫療費,那麼在療傷期間的誤工費,食宿費,由於受傷,精神方面造成的損害即精神損失費,由於受傷程式不同,可能會有後續治療費,等等這些方面的費用由誰承擔呢?

    你是老闆僱請的員工,用工之前先簽訂有用工合同,因此你與老闆之間的關係屬於合同法規定的僱傭關係。其二,你是在工地上受傷,符合工傷條例,因此首先建議作工傷鑑定,確認工傷等級,可由用工單位或本人申請,由權威機構作出結論。你可依據鑑定結果,找老闆提出索賠,若協商無果,可透過仲裁機構仲裁,若對方仍不服仲裁,那麼只有透過司法維權一途。通常情況下,法院會進行司法調解,若調解不成,法院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判決的。若老闆耍賴,可申請強制執行。

    但從描敘看,老闆似乎也不是那麼不通情達理,相信不至於對慱公堂。

    個人陋見,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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