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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吳優吳慮想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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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蛋黃娘
付出相應的勞動應該有回報,你說的情況比比皆是,打工很難,不是難上工苦,而是回報不給予。到底問題出哪裡,也不外呼兩種吧,1是老闆確實有困難,沒有拿到和你一樣的報酬。不過話又說回來,那也不能成為你不發工資的理由,畢竟別人給你打工。2是有,不想付款,用於別處,不管是那種都是不道德的,體力勞動最值得尊重和保護的,他們幹最辛苦工作,不應受如此對待,一個城市發展離不開他們。如果h真要不來,要求助法律的。
一、勞務關係確定,受法律保護——你和老闆之間屬於勞務關係,哪怕沒有合同或者只是口頭約定,你們的勞務關係依然合法有效,並受法律保護,依據法律規定,你們老闆拖欠你們工資屬於違法行為,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所以,你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支付你拖欠工資,如對方拒不支付,訴訟解決,待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
二、蒐集證據,協商優先——你需要蒐集一些證據來證明你們的合同約定,如你們簽有協議可妥善儲存,你也可以通過錄音或者尋找證人幫助你證明你之前和老闆的約定 ,另外建議你儲存好自己的考勤表、工作證等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明,去找老闆協商時留意做個錄音,證明公司拖欠你工資的事實,固定證據,如果老闆拒不支付你工資,你可以透過郵件或書面檔案給老闆發解除合同通知書,並要求對方支付拖欠工資和經濟補償金。這裡最優的解決方案就是與老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先友好協商解決,避免激化矛盾,協商不成,去法院訴訟解決,合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