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上 的重量即淨含量是可以修改的。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明確規定:淨含量、食品名稱等等是強制標識的內容,但是可以修改淨含量。 “淨含量”作為食品標籤的一項重要內容,其標註方法在強制性國家標準GB 7718《食品標籤通用標準》和《產品標識標註規定》中都有明確的規定。目前,市場上有許多定量包裝食品存在“淨含量”標註不規範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淨含量”的標註與產品名稱不在同一視野內。這類產品包裝袋的正面往往只標註產品名稱、商標、廠名廠址等,而將淨含量與配料、執行標準、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標註在包裝的另一面。GB 7718第8.4條明確規定,食品名稱與淨含量必須排在同一視野內。顯然,這種“淨含量”的標註方法不夠規範。 二、標註“淨含量”字元高度不符合規定,普遍表現為所用字型太小,不容易使消費者看到淨含量的標註。“淨含量”標註字號的大小在《產品標識標註規定》中有明確的規定,標註“淨含量”所用字號太小使消費者不易看到,存有在淨含量上欺瞞消費者的傾向。 三、“淨含量”見袋內。消費者在購買如此包裝的產品時,不開啟包裝袋不可能知道淨含量的多少,而商家是不會允許消費者隨意開啟包裝的。因此,這種“淨含量”的標註方法剝奪了消費者對淨含量多少的知情權,而且裝在包裝袋內的標識易對食品造成汙染。 四、“淨含量”見封口。這種標註方法既不符合產品名稱與淨含量在同一視野內的規定,而且同樣大小的包裝袋內裝的食品淨含量不同,尤其是在淨含量多少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容易誤導消費者,對消費者的利益造成損失。
食品包裝上 的重量即淨含量是可以修改的。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明確規定:淨含量、食品名稱等等是強制標識的內容,但是可以修改淨含量。 “淨含量”作為食品標籤的一項重要內容,其標註方法在強制性國家標準GB 7718《食品標籤通用標準》和《產品標識標註規定》中都有明確的規定。目前,市場上有許多定量包裝食品存在“淨含量”標註不規範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淨含量”的標註與產品名稱不在同一視野內。這類產品包裝袋的正面往往只標註產品名稱、商標、廠名廠址等,而將淨含量與配料、執行標準、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標註在包裝的另一面。GB 7718第8.4條明確規定,食品名稱與淨含量必須排在同一視野內。顯然,這種“淨含量”的標註方法不夠規範。 二、標註“淨含量”字元高度不符合規定,普遍表現為所用字型太小,不容易使消費者看到淨含量的標註。“淨含量”標註字號的大小在《產品標識標註規定》中有明確的規定,標註“淨含量”所用字號太小使消費者不易看到,存有在淨含量上欺瞞消費者的傾向。 三、“淨含量”見袋內。消費者在購買如此包裝的產品時,不開啟包裝袋不可能知道淨含量的多少,而商家是不會允許消費者隨意開啟包裝的。因此,這種“淨含量”的標註方法剝奪了消費者對淨含量多少的知情權,而且裝在包裝袋內的標識易對食品造成汙染。 四、“淨含量”見封口。這種標註方法既不符合產品名稱與淨含量在同一視野內的規定,而且同樣大小的包裝袋內裝的食品淨含量不同,尤其是在淨含量多少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容易誤導消費者,對消費者的利益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