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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難道我還不能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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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二哈
得看你花多少錢?
醫療費,什麼的還報的報……
如果要整容,需要評定是否達到毀容的標準,評定傷殘,如果,達到了,也是花多少賠多少。
當然,還有住院期間的每天的護理費,誤工費,等等我不同地區的報銷標準不一樣的!
總之,如果是對方的全責人導致你受傷,你不必管他的保險公司報多少,還讓他賠的,就讓他賠,管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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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血牙海豹
傷的輕對容貌沒影響的話,適當賠償點就行;傷的重需要住院治療的話,就憑治療發票了,然後是護理費、誤工費這些;如果傷的很重可能影響容貌的話,得做傷殘鑑定,評上殘疾了會有傷殘賠償金
這個得看發生在哪個城市?什麼消費水平,我有類似的經歷,發生在貧窮的廣西柳州,電車交通事故,前面電車突然右轉,車尾把我連人帶車颳倒了,傷了右邊膝蓋(至今還有個疤),手指還擦傷了,他想跑,我扯住他。警察來了先調解,讓我開個能接受的價,還說如果對方不同意可以先扣他的車,然後再進一步處理。這種傷勢的東西可大了小,如果受害人耍賴,說身體不舒服,要去醫院進行全身檢查,這個費用是要由肇事者支付的,少則幾百,多則幾千,如果真檢查出有什麼,後繼醫療費也是由肇事者負擔,所以你適當點開價,對方一般會接受的,不然他有可能會花更多錢,當時我開價500,他堅定的說:不可能!這點傷要500?後來警察做了他的思想工作,他同意賠償400。你的傷要是在臉上,我覺得可以再喊高點,畢竟臉蛋很重要!要考慮到以後是否留疤的風險!如果在消費高的大城市,可以視當地消費水平而定。這種事情讓警察介入,會相對順利,要在警察面前裝可憐,不要跟對方爭辯的時候兇巴巴的得理不饒人,讓警察同情你會更有勝算!
大概就是這樣,順便附上一張事故留下的疤痕,覺得自己當初開的價太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