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2歲的儲某有點鬱悶:自己花15萬給女友拿去減肥,結果完成吸脂的女朋友卻成了別人的新娘。儲某質問女友,“我花15萬讓你去整容,你就這樣對我?”,並將其告上法庭,欲追回這筆錢。最終法院因為這個理由,駁回了儲某的訴求:
法庭上,施女士辯稱,雙方沒有結婚的意思表示,也沒有訂立婚約,15萬元整容費用系消費性贈與,不屬於彩禮,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崇川法院審理認為,婚約是男女雙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所作的事先約定。根據南通本地民俗,男女結婚前一般會先訂立婚約,婚約一方向另一方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貴重物品作為彩禮是訂立婚約的基本形式,並大多會有父母或親朋好友在場見證。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均認可雙方沒有正式訂婚,儲某給付施女士金錢的方式系分多次轉賬匯款,且其轉賬行為發生於雙方戀愛期間,儲某主張其所匯款項均系以結婚為目的,但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在轉賬匯款時,具有與施女士締結婚姻關係的明確意思表示,故涉案款項不屬於彩禮的範疇,應為儲某戀愛期間對於施女士的消費性饋贈。現儲某要求施某返還戀愛期間贈與的財物於法無據,不予支援,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儲某不服,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南通中院經審理維持原判。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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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檸檬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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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征154442478
自作多情,給別人做嫁衣裳,結果雞飛蛋打,52歲的人本應老謀深算,不料卻被別人算計,實在不應該。這口氣說什麼都咽不下,不能走正常途經要不回這15萬,可以走非正常途經呀,都一把年紀還顧慮什麼,最起碼可以讓對方吸取教訓呀。當然認栽也是一條路,誰叫自已那麼傻陰溝翻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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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7228331665933遊
這叫我搭臺你唱誰叫老子不生氣?該先簽合同或辦結婚手續。吃一塹長一智。下次要有經驗把對方看清是個什麼東西在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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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桃花源記686
看了此案例的判決結果和網友們的評論,也來談一談我個人的意見。作為南通人大體瞭解我們本地的風俗習慣。朋友花十五萬為其女友減肥美容,說明他是很在乎她很愛她的,不然在婚約前花此巨資是一般人做不到的,法律上雖然判決男方屬贈予行為,女方確實也確認用了這筆錢,但從人性和良心上來講,既然你不跟別人談了,應該要歸還此款,法律上支援了你,道德法庭會譴責你!且不說你是別有用心讓男方做冤大頭,你自己又於心何安呢?
這位朋友我也勸勸你,五十二歲,人到中年,成家心切,但切莫輕信別人的花言巧語,吃一塹長一智吧!你捨得花這麼錢為女友美容,估計你也是一位成功人士!鄭板橋有句名言:吃虧是福,難得糊塗。
捨得捨得,有舍必有得。像你這樣重情義的人一定會找到真愛的。
看完這個話題,內心感慨,腦海裡浮現的第一句話就是: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我們不是聖人,無法做到真情真情付出,卻不求回報,從法律層面來說,男方敗訴,沒有獲得法院支援,但是從道德層面來講,女方的行為將受到道德譴責,愛情沒有對錯,付出在於心甘情願,可是一旦藉著愛情的名義消耗別人的感情、物質、精力,這是非常可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