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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理科思維郭子福律師

    高鐵霸座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中國已有多起因高鐵霸座而受到處理的案例。具體依據如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第(三)項: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 2 # 懂知識的小胖子

    高鐵霸座絕不僅僅是道德問題,而是公然侵犯乘客合法權益、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既然是違法行為,那麼乘警作為執法人員,就應該果斷出手,堅決制止這種違法行為,絕不能給霸座者成功“搶鏡”的機會。從去年開始,以前沒有發生過的,也或許我們沒有關注到的,高鐵霸座行為集中出現在人們視野之中,一個又一個霸座者的醜惡形象透過影片,呈現在人們眼前。當初,因為霸座行為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的,在濟南高鐵上霸座的孫赫,更是開通了微博,並且認證為“高鐵佔座當事人”。這完完全全是給後來人致個宣告嗎:你看,我霸座一次,懲罰力度又小還能進軍微博,何樂而不為呢?哦賣糕的,此人還能在無恥一些嗎!霸座行為是指霸座人強行佔有他人作為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侵權行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違反了《侵權責任法》。同時,由於霸座人的行為也擾亂了高鐵的乘坐秩序,也是一種違法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說,每一個人購買火車票,售票單位和乘客就形成了合同關係,鐵路部門應該起到保護乘客座位權的職責和義務,具體的就是由乘警來維護執法。

    目前,之所以高鐵霸座行為屢禁不止,究其原因還是執法不嚴,處罰過輕造成的。很多時候,當面對霸座者時執法乘警多也勸說為主,對屢勸無果的時候,沒有太好的處理辦法,而沒有嚴格按照法律來管理,當然這也許鐵路乘警執法權低於公安部門有關,無法對霸座者施行強制行動所決定的。在遇到屢勸無果的霸座者,都需要等車到站由駐地派出所民警上車來帶離。

  • 3 # 強歌1122

    高鐵霸座當然是違法了,對號入座而且還是實名制,強佔它人的座位根本就不道德!啥不懂啊?就是欺軟怕硬裝犢子。一人一票他佔倆座還來個葛優躺讓人一看就沒教養,這種人擾亂正常的秩序不聽勸阻就不和他費話,直接讓他下車滾蛋!網路報道的這幾位老賴都是識文斷字的人啥道理都懂就是犯混。

    鐵路列車就該對這些行為不檢點的人加大打擊力度少影響別人的情緒!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大家覺得孩子們每天早上五點起來做運動,然後再去上文化課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