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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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就愛說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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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雪染的風彩1402762541
民事案件作岀了一審判決,被告上訴,但理由不成立,二審法院以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為由,裁定撤銷,發回重審。重審法院在證據不變的情況下,又以原告的訴訟請求並無有效證據予以證明為由,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誰知這是法院玩的啥妖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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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國良醫159357
簡單的說,是你理由不夠充分,或者法院有對你不利的證據。法院判決駁回你的訴訟請求是採取了中立的態度!往復雜了說不同案件的原被告都有著不同的社會背景,判決結果依據也是多樣性的,不是主審法官一個人說了算的。單純認為多送些禮給主審法官就能贏的觀點,是不可靠的。舉例法院判案需要內部投票透過,你不可能把所有投票的法官都收買了。如果人們都想的收買某個主審法官能達到目的,那你就太天真了!客觀的說法院是秉公執法的機構,法官對誰都得公平。收受賄賂那是違法犯罪,胡亂判決那叫貪贓枉法,反腐倡廉的現代估計沒幾個法官敢那樣做了吧!因為那句俗話不無道理,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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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95064
在法定上訴期內,你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上訴,這是你應得的權利,當然,上訴能否勝訴就要看證據了,法官審案的原則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駁回訴訟請求就意味著敗訴了。如果沒有新的事由或證據就別折騰了。
不過你先要搞清楚到底是駁回訴訟請求還是駁回起訴。前者駁回的是請求,你想要被告給錢或賠禮道歉,沒有相應的事實依據或法律依據。後者是你的起訴不符合程式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