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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俺老孫來也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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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怪叔叔是個逗比
綜上所述,日本對待人販子處罰不單單是刑罰,而且還有相應的制裁,阻斷這類人群這樣違法念頭。看似處罰較輕,實則是終生受罰,這也是日本販賣人口相對較低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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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國際視角淺說
根據日本拐賣兒童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最高可以被判處無期徒刑,並無死刑條例。
1、內容簡單:日本刑法關於拐賣婦女兒童法律條文的字數很少,還不到中國刑法相關條文字數的十分之一,內容主要針對不同犯罪手段和嚴重程度來評估刑期。
2、處罰較輕:日本刑法對誘拐婦女兒童的起刑是3個月,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10年;再來看我們國家的法律,中國刑法對誘拐婦女兒童案件的起刑是五年,情節嚴重的可判死刑。
日本誘拐兒童案件發生少並不是因為他的刑罰判的有多重,而是因為預防措施較為完善,對孩子的安全教育也抓得緊,整體的教育環境和社會環境才抑制了誘拐兒童的犯罪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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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笑風了1
這個問題我有發言權,在下曾經在日本生活4年,期間從來沒有聽說過人販子拐賣孩子的事,媒體沒有報道,身邊人也沒有類似的傳言。我在日本時,聽說過人失蹤案,但沒有聽說過人口販賣案,所以也就沒有這個問題。
但在一份國際勞工組織的報告中,對日本販賣婦女的行為有如下描述:“(日本政府)不但不對販賣婦女活動的受害者提供保護,反而將她們拘禁和關押起來”。同時日本還有“娛樂簽證制度”,外中國人可以在日本待上六個月。不少外中國人或人販子利用這種簽證,自行或被拐到日本從事色情行業。 不管在哪個國家,基於社會法律和倫理道德,拐賣人口這類違法行為都被守法公民所不齒,但是這種行為卻依舊存在著,在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中更甚,這還需要依賴政府對拐賣人口的不斷打擊和相關管理法律的不斷完善,還有就是不斷提高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知識水平,有時候落後即是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