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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黑色剛哥

    個人認為有幾個方面,第一美國擁有悠久的槍支文化,擁有槍支是美國公民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其二美國長槍協會勢力強大,長槍協會是美國最強大的單一利益集團,遊說能力很強影響力巨大,美國幾屆總統都是長槍協會成員,使政府禁槍舉步維艱。

  • 2 # 建寧影視觀察站

    首先,這裡涉及到憲法問題。美國憲法精神中賦予了美華人民持槍的權利,這是為了保護美國公民廢除違背公民意願的政府。民眾持槍的規範來源於英國,1181年,當時的英國國王通過了法令,要求人民購買武器保衛國家。這一實踐也跟著英國移民一起來到美國。1791年透過的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當中直接規定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換言之,這一條款被視為美國保護公民個人自由的暴力基礎。

    其次,憲法當然可以修改具體解釋,憲法修正案就是這樣來的。但是現在美國有大量的槍支協會和生產商聯合,他們有龐大和熟練的政治組織,能夠以政治獻金、院外遊說等方式影響議員投票的傾向,換言之,他們有辦法影響立法程序。比如全美最大的槍械擁有者組織——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NRA)就擁有400萬會員,具有非常可觀的號召力和影響力。此外,美國槍支產業每年產值非常巨大,2018年一年內就高達320億美元,這給了這些協會和企業以運作的基礎。相比之下,禁槍的協會就顯得人微言輕,不論資本能力還是政治技巧都完全不能與槍支協會和大型軍火公司相比。

  • 3 # 樊雙週

    因為美國的政治制度不同,美國看似統一,但是各州都有很大的權利。各州有獨立的議會,司法一般總統都難以干涉。而且美國三權分立。行政,司法,立法,互相獨立。議會有很大的權利。再者,各州的情況又不一樣。導致了美國的政令很難統一。再加上美國步槍協會的勢力很大,重金遊說議員,所以美國雖然各地槍擊案頻發,但是難以頒佈統一的禁槍令。

  • 4 # 共論矛盾

    因為美華人覺得自己是上帝選民,覺得自己是神。

    兵者,兇器,不祥之物。

    美華人自以為可以控制住槍支的戾氣。

    美華人,畢竟是人,不是神。

    被槍支反噬,是很正常的事。

    神是高高在上的,不思改過。

    禁槍絕無可能。

    神鬼,殊途同歸。

    美國早晚變成槍下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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