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警方查獲一起跨省嬰兒販賣案件,被販賣的4個女嬰中,最小僅3天,臍帶都還連在身上。媒體猜測,如此小的嬰兒不大可能是被偷或搶來,反而是被其親生父母販賣的可能性更大。
目前該犯罪團伙已被搗毀,而嬰兒們的去處也成了討論焦點:如果他們真是被親生父母販賣的,該把他們還給這樣的親生父母嗎?
有網友覺得應該把他們還給父母撫養,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這些父母可能也有苦衷,逼不得已才選擇了這條路,親生父母的關心和愛護是別人比不上的;
也有網友覺得應該交給好心人撫養,能賣親生骨肉的父母,要麼是太冷血,要麼是經濟條件太差,無論是因為哪條原因,他們都不再適合當孩子的監護人。
各位網友,你們怎麼看?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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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5214545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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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天學一點法律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無論是拐賣兒童還是收買被拐賣的兒童都是屬於犯罪,故此,因犯罪行為所發生的所謂的“父母子女”關係 自然不受法律的保護,既然如此,收買方自然不能繼續撫養被拐賣的兒童,而應由其親生父母或其他近親屬履行撫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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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盧玉君
既然已被冷酷無情的父母販賣,不該解救後再回去交給大人,有的還在襁褓之中,有的嗷嗷待哺。
可能也有生活條件貧困導致賣兒賣女,既然生育,就該扶養,要麼就不生,不該不負責任的拋棄轉賣,小孩不知吃了多少苦頭,碰到寵愛的算命大。國家要加大力度懲罰販賣集團團伙以及親生骨肉遺棄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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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雨過見彩虹雨
於情於理於法都不應該交給親生父母,親生父母在賣孩子的時候已經觸犯法律了。如果養父母盡到撫養義務的,而且是親生父母監護人放棄拐賣的,應該遵循誰對孩子更有利為原則。如果養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那麼國家應該行使權力指定監護人。這是我對法律的理解和認知,親生父母在賣孩子的時刻就失去孩子的撫養權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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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笑佛陀
不應該,因為當初賣孩子時就失去了坐孩子父母的權利,為什麼還要讓他們撫養呢?或許是因為貧窮,但貧窮不是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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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險諮詢師張勤
不應該,不管是生活所迫還是初心不良,都不應該販賣子女,畢竟孩子被販賣後的結果不可得知,大部分的情況都很糟糕……
那 要看情況啥,如果雙方同意和解,而買方條件好,便於小孩成長,為了孩子的未來,還是可以由買方撫養的,我們社裡也有一個,買來的小孩,長到八九歲的時候,他親身父母找來了,看小孩生活得可以,他的養父有錢有勢,同養父母把小孩帶回老家,讓家裡的爺爺奶奶,看一下祭拜一下祖宗,還同養父母結成親家,成了好兄弟,小孩由養父母撫養,現在早已上完大學成了家,養父母這面有個姐姐,從小把買來的弟弟當寶貝,姐弟關係相當好,家裡的財產都給弟弟了,你說如果回到親身父母家,親身父母,本來孩子多,情況可能是另外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