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防守
站位聯防(Zone Defence),對於應用範圍的不同,又分為2-1-2、3-2、2-3、1-2-2等常規站位法,甚至在07年總決賽中,SPURS還使用過比較少見的2-2-1聯防,都是根據對方的攻擊優勢和自己的人員配置型別而作出的各種調動而已。在國際籃聯中,如果為了鞏固籃板並發動長傳,一般採用2-1-2聯防,但其籃底和兩側還有弧頂三分處是其防守盲區,進攻可以根據1-3-1落位透過傳球進行破解。3-2聯防則一般用來對付對方的外線投手群,因為它對上區(不好意思引用了非法防守下的術語)無論弧頂、45度的三分都可以進行壓迫力很強的防範,而它的擴大範圍的防守,對搶斷傳球發動快攻也十分有利;但兩側及底線的三分以及罰球線以下小禁區以上的地區都是其防範盲點。
擴充套件資料:區域聯防是由進攻轉為防守時,防守隊員迅速退回後場,每個隊員分工負責防守一定的區域,嚴密防守進入該區域的球和進攻隊員,並與同伴協同防守,用一定的隊形把每個防守區域有機地聯絡起來而組成的防守戰術。它的特點是在每個人防守一定區域的基礎上,隨著球的轉移和進攻隊員的穿插移動而不斷地調整防守的位置和隊形(也簡稱為球動人動,人隨球動),重點防守有球區域和籃下。這種防守戰術的位置固定,分工明確,重點突出,有利於保護籃下、組織後場籃板球和發動快攻。但由於受區域分工的限制,各種聯防都存在一定的薄弱區域,容易被對方在區域性區域以多打少。由於NBA在取消非法防守後,為減少突破難度(理論上),而設定了防守三秒違例的法則,法則規定,如果內線球員沒有自己的固定防守物件,在三秒區內停留不能超過三秒;另外規定,“非固定防守物件”的定義為。與防守球員離開超過一臂距離的內線球員,則為“非固定防守物件”。
聯合防守
站位聯防(Zone Defence),對於應用範圍的不同,又分為2-1-2、3-2、2-3、1-2-2等常規站位法,甚至在07年總決賽中,SPURS還使用過比較少見的2-2-1聯防,都是根據對方的攻擊優勢和自己的人員配置型別而作出的各種調動而已。在國際籃聯中,如果為了鞏固籃板並發動長傳,一般採用2-1-2聯防,但其籃底和兩側還有弧頂三分處是其防守盲區,進攻可以根據1-3-1落位透過傳球進行破解。3-2聯防則一般用來對付對方的外線投手群,因為它對上區(不好意思引用了非法防守下的術語)無論弧頂、45度的三分都可以進行壓迫力很強的防範,而它的擴大範圍的防守,對搶斷傳球發動快攻也十分有利;但兩側及底線的三分以及罰球線以下小禁區以上的地區都是其防範盲點。
擴充套件資料:區域聯防是由進攻轉為防守時,防守隊員迅速退回後場,每個隊員分工負責防守一定的區域,嚴密防守進入該區域的球和進攻隊員,並與同伴協同防守,用一定的隊形把每個防守區域有機地聯絡起來而組成的防守戰術。它的特點是在每個人防守一定區域的基礎上,隨著球的轉移和進攻隊員的穿插移動而不斷地調整防守的位置和隊形(也簡稱為球動人動,人隨球動),重點防守有球區域和籃下。這種防守戰術的位置固定,分工明確,重點突出,有利於保護籃下、組織後場籃板球和發動快攻。但由於受區域分工的限制,各種聯防都存在一定的薄弱區域,容易被對方在區域性區域以多打少。由於NBA在取消非法防守後,為減少突破難度(理論上),而設定了防守三秒違例的法則,法則規定,如果內線球員沒有自己的固定防守物件,在三秒區內停留不能超過三秒;另外規定,“非固定防守物件”的定義為。與防守球員離開超過一臂距離的內線球員,則為“非固定防守物件”。